10月7日,記者從遼寧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等部門獲悉,足球裁判陸俊、黃俊杰、周偉新在甲A、中超賽場上,收受多家足球俱樂部上百萬元賄賂,通過制造紅牌、送點球等手段幫助行賄球隊達到贏球目的。
公安部透露,在此次打假反賭風(fēng)暴中,足球裁判陸俊、黃俊杰、周偉新,因涉嫌在多場足球比賽中收受賄賂操縱比賽而被公安機關(guān)立案偵查。
10 月5日,中央電視臺在播報陸俊等3人案件進展時,分別播放了3場中超比賽的畫面。2004年10月17日,上海申花3比2上海國際,主裁判陸;2004 年10月2日,北京現(xiàn)代0比3沈陽金德,主裁判周偉新;2009年10月24日,廣州醫(yī)藥0比0青島中能,主裁判黃俊杰。在這3場比賽,均出現(xiàn)了引起軒然大波的“爭議球”。
打假反賭專案組辦案人員透露,陸俊、黃俊杰、周偉新三人案件案情相對比較簡單,陸俊、黃俊杰、周偉新等三人在甲A、中超賽場涉嫌收受多家足球俱樂部賄賂,在比賽過程中,利用手中裁決權(quán),故意為行賄俱樂部贏球提供方便。 “在本不夠判處點球時故意判處點球,故意將比賽對手中的主力球員紅牌罰下,造成對方人手少從而幫助行賄俱樂部制造人數(shù)上的優(yōu)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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