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明確規(guī)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wù)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jīng)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quán)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wù)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而無論貪污還是受賄,只要數(shù)額達到10萬元以上,就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索賄的從重處罰。也就是說,謝亞龍最終將受到什么樣的懲罰,主要就看他的涉案金額。如果有關(guān)媒體對謝亞龍問題的報道屬實,謝亞龍已經(jīng)達到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程度,那么,他也有可能遭到最嚴厲的懲罰。高級記者隋海濤
律師說法
他可能涉及的罪名里有死刑量刑
由于最高檢介入謝亞龍案,謝亞龍有可能被判死刑的傳言此起彼伏。那么謝亞龍有可能判死刑嗎?記者昨日采訪了一名知名律師,后者認為:“之所以會有謝亞龍可能被判死刑的傳聞,是因為他可能涉及的罪名里有死刑的量刑。有些罪是沒有死刑的量刑的,比如詐騙、非金融機構(gòu)和古董的盜竊等等。 ”
據(jù)媒體報道,謝亞龍最有可能涉嫌的行為有受賄、貪污和索賄,而這些罪名都有死刑的量刑,也因此會傳出可能被判死刑的傳聞。不過謝亞龍到底犯什么罪,目前官方并沒有給予明確說法。因此這位律師稱沒有辦法給予定位。至于情節(jié)多嚴重會導(dǎo)致死刑,律師表示要視具體案件、具體案情而定。 記者韋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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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足主帥震驚謝亞龍案:一直認為他是很好的領(lǐng)導(dǎo)
9月15日,塞爾維亞足協(xié)解雇了世界杯主帥安蒂奇,接替安蒂奇出任塞爾維亞國家隊主教練一職的是,曾經(jīng)擔任過中國國家隊主教練的福拉多。
北京時間9月16日,記者連線了福拉多,電話那頭,福拉多言語中透露著喜悅,但當記者提到謝亞龍被抓一事時,福拉多的語氣立即發(fā)生了變化。 “謝亞龍被抓,我一點都不知道發(fā)生了這樣的事情!我很抱歉,太令我吃驚了。 ”對這一消息,福拉多顯得非常突然和震驚。
福拉多表示,雖然當時擔任中國隊主帥,但和謝亞龍的接觸并不算多,謝亞龍在他的印象里形象極為正面。 “我一直認為他是一個很好的領(lǐng)導(dǎo),值得人尊敬的領(lǐng)導(dǎo)。 ”福拉多向記者坦露他當時的感受。
不敢相信,這是福拉多對謝亞龍被抓事件的反應(yīng)。對于中國足球面臨的種種問題,福拉多則表示:“離開中國足球很長時間了,不想多談,只希望中國足球能夠在經(jīng)歷這一切后,發(fā)展得越來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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