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臺灣前海軍軍官雷學明控告陳水扁等人誹謗案在臺北地方法院開庭。這是陳水扁卸任臺灣領(lǐng)導人后首度至法院出庭。圖為陳水扁在出庭后對媒體表達案情觀點。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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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臺灣前海軍軍官雷學明控告陳水扁等人誹謗案在臺北地方法院開庭。這是陳水扁卸任臺灣領(lǐng)導人后首度至法院出庭。圖為陳水扁在出庭后對媒體表達案情觀點。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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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臺北八月十四日電(記者曾嘉董會峰)已卸任的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人陳水扁十四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稱,他曾做了法律不許可的事,從臺北市長到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人選舉的四次選舉,競選經(jīng)費申報不實,他向人民道歉。
最近一期臺灣《壹周刊》報道指出,陳水扁的兒媳婦黃睿靚,涉嫌協(xié)助陳水扁家庭洗錢。中國國民黨“立委”洪秀柱十四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與黃睿靚夫婦,在二00七年先后從新加坡瑞士信貸銀行以及蘇格蘭皇家銀行的私人賬戶,匯入黃睿靚在美林瑞士銀行的賬戶,大約美金三千萬元,疑似洗錢;黃睿靚并于二00八年一月,遭到瑞士聯(lián)邦檢察署下令查封賬戶公司財產(chǎn)。為此陳水扁下午與委任律師李勝琛共同召開記者會。
陳水扁在記者會上稱,他從政以來個人不貪不取,唯一拿過別人的錢就是為了選舉需要籌措經(jīng)費,如果有剩余都由夫人吳淑珍掌管!敖衲昴瓿,太太吳淑珍首度坦承,選舉剩余款部分留在海外,沒有讓我知道,要預(yù)留我卸任后作為其他公共使用”。
陳水扁表示,他要為四次競選經(jīng)費申報不實的部分,向民眾致歉,因為他做了法律不許可的事,他不能再繼續(xù)騙自己。
而對黃睿靚的存款從何而來以及匯往海外的選舉剩余款等相關(guān)疑點,陳水扁并沒有做任何說明,也未開放記者提問,便結(jié)束了記者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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