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6日電 新加坡法院已同意臺特偵組檢察官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同意將黃睿靚等相關賬戶資料盡速送交臺方,案情可能有重大突破。特偵組八位檢察官15日罕見的全體出席記者會,宣示“國務機要費”案及扁家海外洗錢案,年底前可望偵查終結,如果辦不出來,全體檢察官愿下臺。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特偵組證實,扁家海外7億元密帳中,有部分幾可確認與“國務機要費”有關,且有其它疑涉利益交換重大犯罪所得在內(nèi)。特偵組發(fā)言人陳云南率特偵組檢察官李海龍、吳文忠、越方如、林嚞慧、沈明倫、周士榆、朱朝亮出席記者會。他證實,機要費案與洗錢案“已進展到中、后期”。記者追問年底前能否結案,他說,“年底前應無問題,特偵組會往這個方向努力”。
特偵組表示,取得黃睿靚、吳景茂新加坡相關銀行賬戶資料后,全案可望第一階段偵結,特偵組已掌握扁家由新加坡匯至瑞士的兩千一百萬美元來源,并確定其中有不法所得,因此獲得新加坡法院的支持。
據(jù)了解,特偵組發(fā)現(xiàn)疑似扁家藉由人頭戶,將部分機要費及扁家資金從臺灣匯至香港后轉(zhuǎn)往新加坡;原本擔心資金流向出現(xiàn)斷點,上個月發(fā)現(xiàn)瑞士有扁家賬戶,資金來自新加坡,使得資金完整流向拼圖可望出現(xiàn),對于厘清案情,越來越有信心。
對于外界近來頻頻質(zhì)疑,“檢察總長”陳聰明是否該回避扁家案件、為何不羈押扁家人及為何不先起訴機要費案?特偵組八位檢察官力挺陳聰明,在新聞稿中指出“陳聰明就任以來謹言慎行,如履薄冰,沒有阻撓特偵組辦案,沒有回避的理由!
新聞稿說“至于未羈押被告,是因如非必要濫行羈押,恐有違保障人權的世界潮流;如果符合羈押要件,當然會依法聲請法院裁定羈押。”
檢察官越方如強調(diào),希望社會相信檢察官,依目前辦案期程及掌握事證,機要費及洗錢案結案后“相信可不負期望”!斑@案子若辦不出,我們要下臺一鞠躬”、“若辦不出,我們還有臉留在這邊嗎?”陳云南隨后重申越方如的話:“如果辦不出來,當然下臺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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