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雄稱解散鐽震是臺北市的事 郝龍斌回應:荒謬
2008年02月26日 12:5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2月26日電 鐽震公司什么時候解散?臺“行政院長”張俊雄今天引用“公司法”稱,如鐽震成立6個月沒有營運,那當初鐽震在臺北市登記,市政身為主管單位才有權來解散。聽到這個說法,臺北市長郝龍斌直說:“滿荒謬的!”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鐽震公司宣布要解散卻遲遲沒有動作,“行政院”有權介入處理嗎?張俊雄今天強調“主管機關是誰?臺北市政府!”他并強調“行政院”沒有解散鐽震的權力,唯一能做的就是抽銀根。
面對張俊雄引據(jù)條文強調只有臺北市府有權解散鐽震公司,臺北市長郝龍斌回應表示“太荒謬了”。
郝龍斌指出:“‘行政院’捅的簍子,要把它丟到和推到地方政府!鐽震也并沒有和臺北市政府商業(yè)處申請過!薄肮镜慕馍⒒旧鲜怯啥聲䜩斫馍,這和臺北市沒有關系,而臺北市政府也沒有在董事會名單當中!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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