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0日電 臺當局“內政部”將在年底前統(tǒng)一將地名采用“通用拼音”。不過,臺北市長郝龍斌裁示,臺北市將維持采用“漢語拼音”。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北市政府法規(guī)會認為,街道的標準地名固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的權責,但依體系解釋,標準地名的譯寫由法律授權“中央主管機關”以法規(guī)命令訂定。由于臺北市道路門牌已采用漢語拼音并設置完成,“中央政府”無從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guī)定,予以撤銷、變更、或停止,要求臺北市全面更換既存的道路門牌。
臺北市政府指出,若臺北市采用通用拼音,將牽涉四百零六個機關,修正范圍包括交通標示、路名牌指示、機關內部文件等,粗估要花新臺幣至少2億元,須逐年編列,且“中央”刪減臺北市統(tǒng)籌分配稅款,執(zhí)行有困難,因此將暫維持漢語拼音。
臺北市政府認為,采用漢語拼音不只是大陸、聯(lián)合國,世界約有三百多個專業(yè)研究機構采用漢語拼音,例如美國國會圖書館、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等,有14億漢語拼音的使用人口,因此,漢語拼音可促進國際間的信息溝通,且能節(jié)省教學及書籍印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