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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稱無人相信馬英九會貪污 指檢察官邏輯謬誤
中新網(wǎng)8月1日電 綜合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法院昨天審理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公訴檢察官在庭訊論告階段,增列論罪法條,將“公務背信罪”納入。對此,馬英九委任律師宋耀明指出,“背信罪”以受任事務為前提,馬英九對他領到特別費,受任的任務是因公支用,犯罪事實要件沒有認識,即使檢察官增列論罪法條,也不會影響馬英九無罪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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