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30日電 針對陳水扁向法院聲請發(fā)還“國務機要費”證物,反貪倒扁總部昨天下午召開記者會,批評陳水扁先是自愿交出證據(jù),再者也沒有依法將這些資料列為機密,現(xiàn)在根本無權要回。更何況依有關規(guī)定,不得為隱瞞違法而核定為“國務機密”。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反貪倒扁總部表示,美國總統(tǒng)尼克松在水門案中,也主張行政特權掩飾犯罪,但不久后就自動下臺。反觀“國務機要費”案,大法官已認為本案起訴及審判“合憲”,陳水扁竟然故意曲解大法官解釋,要求臺北法院發(fā)還其配合訊問提出之相關證物,完全無視法治尊嚴。
親民黨“立委”張顯耀昨天表示,陳水扁中止司法審判的行徑,已構成“立法院”彈劾要件,近日內(nèi)他將與國民黨就彈劾陳水扁交換意見。他說,陳水扁非要拿回證物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中止審判,為妻子吳淑珍脫罪。
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則直指,陳水扁顯然對“國務機要費”一案感到“心虛”,國民黨團呼吁陳水扁不要知法、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