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10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臺當局“法務部長”王清峰10日上午語帶哽咽的說,“我任內(nèi)絕對不會執(zhí)行死刑。”她并強調(diào),如果能給44名死刑定讞的死囚自新和接受教化的機會來代替死刑,下地獄她也愿意。
王清峰說,死刑是最殘酷的刑罰,應帶頭尊重生命,并教育民眾尊重生命,目前除44名判決定讞的死囚,還有77名尚未經(jīng)法院判決確定的死刑犯,過去四年來,暫停執(zhí)行死刑,主要是希望讓“理性與寬容”能有充裕的發(fā)酵時間,強調(diào)臺灣即使無法一步到位,卻不能故步自封。
王清峰說,殺人償命,然而仍償不了命,徒然使另一個家庭陷入永遠無法啟口的傷痛之中,死刑是為了要將被害人與這個社會隔離,以策安全,但要與社會隔離的方法,死刑并非是唯一可行的選擇。
篤信佛教的王清峰在上任前即透露她不執(zhí)行死刑的理念與堅持,王清峰上午表示,死刑一經(jīng)剝奪永難回復,基于對生命的尊重,同時讓目前在監(jiān)獄中待決的44名死囚,有自新悔改和終身接受教化的機會,她愿意為死囚下地獄。
為推動廢除死刑,臺灣近年來已采漸進式逐步廢除死刑,王清峰說,早在2001年5月,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在就職周年記者會時,就公開宣示希望在未來的3年內(nèi),漸進推動廢除死刑,之后,在2005年,“法務部”將公約送請“立法院”審議,循序漸進展現(xiàn)廢死的誠意,另將唯一死刑之罪修正為相對死刑,同時提高有期徒刑的上限,和無期徒刑的假釋門坎。
對于檢察官在偵結(jié)殺人等案時,仍持續(xù)出見求處死刑的作法,王清峰表示,“法務部”在2008年特別函請轉(zhuǎn)知檢察官強化“審理階段”具體求刑為主的求刑方式,由于現(xiàn)階段臺灣已無唯一死刑之罪,檢察官在起訴時或?qū)徖碇,應審酌此一趨勢,以不求處死刑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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