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4日電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消基會”6月初對臺灣電視購物進行抽查,發(fā)現(xiàn)電視購物頻道販賣的食品、化妝品幾乎全部都有廣告不實或夸大現(xiàn)象。
臺灣“消基會”6月初抽錄15件電視購物商品并進行比對調查,購物臺涵蓋目前主力購物臺業(yè)者,“消基會”認為所有業(yè)者都有廣告不實及夸大的現(xiàn)象。15件商品當中,標榜保健食品最多,特別是強調可以瘦身,健康,美麗,此外,化妝品數(shù)量也不少。其中有6組食品類產品,廣告用語涉及“涉及醫(yī)療效能”,超過食品類商品的半數(shù),宣稱內容包括: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有6件食品類廣告,用語雖然沒有涉及療效,但因為情節(jié)夸張或可能產生誤解,包括可以減肥,抗老等等。
至于化妝品類,“消基會”搜測的4件化妝品廣告,全部都有可能導致消費者誤認產品具備有醫(yī)療效果,或誤認可以針對特定疾病,或暗示具備的添加成分具有藥理功能等等誤導的說法,用語包括:抗老化、治療青春痘、DNA修復活化等等,此外,還有一件化妝品廣告所登載的許可字號查詢不到!
“消基會”認為,電視購物廣告普遍夸大,原因顯然與相關部門稽查不夠、罰則過輕有關。目前食品廣告如果涉及療效,最重可罰一百萬,但化妝品只有十萬,兩者罰則不成比例。此外,化妝品管理條例當中,對于廣告夸大部分也沒有專章處理。最重要的法律手段則是日前公平法日前完成修法,一旦有廣告不實,媒體也必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最高罰金高達兩千五百萬,購物臺業(yè)者不應該以身試法。更要求公平會應該挺身而出,強力執(zh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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