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聯(lián)合報》今日社論說,上周民進黨中執(zhí)會正式通過謝長廷為2008候選人的前夕,傳出有人擬提案要求暫緩提名。傳言指出,謝長廷弊案纏身,萬一在競選期間遭到起訴,可能必須退選,屆時民進黨亦可能必須重新舉辦總統(tǒng)初選。
這樣的顧慮是必要的。因為,萬一發(fā)生競選半途遭到起訴的情事,不僅影響謝長廷個人的進退,亦且沖擊民進黨的選情,更將使整個臺灣政局陷于不安。
因此,檢調單位有責任將謝長廷的相關疑案盡速結案,一方面給謝長廷一個明確的進退準據,另一方面亦為臺灣人民維護一個比較清朗的“大選”情境。為了防止在選季發(fā)生“憲政”危機與風暴,檢調單位必須在最近數月之內將謝長廷的相關疑案全部結案;結案時限應定在今年十一月以前,距今僅剩五個月,因為十一月將發(fā)布“大選”的選舉公告,屆時“大選”即已正式啟動。
社論說,特偵組在前天公布“四大天王”等特別費案的偵查進度,查出謝長廷在高雄市長任內亦曾將特別費不需發(fā)票的一半直接匯入私人賬戶,正如馬英九的做法。而如今承辦謝案的檢察官,正是起訴馬案的侯寬仁;倘若馬謝二案采一致標準,則謝必然如同馬已涉“施用詐術”的罪嫌,且其私人賬戶的運作亦不能用“水庫說”來自辯。何況,除了謝長廷外,尚有“三大天王”及前臺灣“總統(tǒng)府秘書長”陳唐山、臺灣“司法院長”翁岳生,及最近卷入的張俊雄,這些皆應盡速在真正進入選季前交出結案報告。
謝長廷所涉不止一案。初選期間爆發(fā)的“檢察官公文外泄”案,迄今亦仍懸在半空。該案涉及謝長廷收受高捷廠商獻金賄賂等情節(jié),是一重大貪污疑案,又是高捷案冰山之一角,檢察官更白紙黑字指謝長廷“犯行明確”;這樣的案子,當然亦必須在進入選季以前結案。否則,謝長廷如何選得下去?大選又如何進行得下去?
一個月前,五月六日,民進黨初選當天,蘇貞昌在各報刊登大幅廣告,針對謝長廷涉及高捷貪污案提出強烈指控。蘇貞昌說:“承辦檢察官明白指出長廷兄涉及貪污。”“高捷弊案一件又一件,承包廠商那么多的政治獻金案子還在偵辦中,不用交代清楚嗎?”蘇貞昌并強烈表達他的憂慮:“(長廷兄的)這些問題現(xiàn)在就算可以蒙混初選過關,到了‘大選’時,一定會受到更嚴格的檢驗。到時候如果出問題,我們的‘總統(tǒng)’要怎么選?‘立委’要怎么選?民進黨又該怎么辦?這才是許多支持者目前最擔心的事。”
用蘇貞昌的語言來說,謝長廷如今已“蒙混初選過關”,但案情真相仍未澄清。蘇貞昌一個月前的憂慮,如今已轉移成臺灣人民的憂慮。尤其,在民進黨內部“謝長廷將被起訴,蘇貞昌東山再起”的耳語迄今不絕于耳;謝長廷所涉案件若不一一澄清,非但謝的進退艱難,民進黨軍心不定,更可能隱伏一場“憲政”的危機與風暴。
何況,特別費案是尚待偵查的案子,但高捷獻金賄賂案卻已是檢察官認定“犯行明確”的案子,倘若特別費案牛步款款,高捷賄賂案更石沉大海,請問:臺灣人民會原諒這般失職無格的檢察體系嗎?“大選”能平順進行嗎?
社論最后說,謝長廷已承諾,特別費案若起訴,即退選。但臺灣人民所期望者,只是必須及時結案而已;退選與否,那將是另一個政治議題。此外,許多人更曾注意到,謝長廷只承諾“特別費案若起訴即退選”,但對“其它案件”,則認為另須“依法行事”;這是否意味著,倘若高捷賄賂案被起訴,謝長廷將不退選?這一切的后續(xù)發(fā)展,皆須待結案后始能明朗。這也正是我們認為不可不在十一月前結案的理由。
謝長廷的特別費案及高捷貪污案皆在特偵組手中,必須盡早及時結案,不可陷臺灣于不可測的“憲政”危機與風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