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法院裁定吳景茂以200萬元交保停止羈押
2008年11月28日 16:42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1月28日電 據(jù)臺灣TVBS報道,臺灣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洗錢案,今天第三度提訊在押被告吳景茂。隨后法院裁定以新臺幣200萬元交保,停止羈押,同時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檢方認為,在這幾天的提訊過程中,吳景茂對于案情厘清已經(jīng)有比較詳盡的說明,且羈押的理由已經(jīng)不存在,沒有逃亡、串證之虞,因此下午向法院提出停止羈押聲請。
【編輯:吉翔】
專題報道:陳水扁家族弊案震動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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