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9日電 陳水扁“機要費案”今天上午再度開庭,但被傳喚的吳淑珍請假而未出庭應訊。檢方申請拘提,不過,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最后裁定,擇期再審。
據(jù)臺灣TVBS報道,公訴檢察官表示,吳淑珍在2008年8月12日和9月12日曾提出請假,都遭到法官駁回,另外,被告吳淑珍和3名委任律師都沒有到,有藐視法庭的行為,因此檢方當庭對法官提出申請拘提的動作。
但最后合議庭法官決議,考慮吳淑珍曾任“第一夫人”身份,且身體狀況不佳,因此決議擇期再審。
法官表示,因為臺大方面曾提出,吳淑珍因為病況不佳,依照其過去的病史,可能在長時間的訊問上,因生理或心理的緊張情況下,會有立即性的生命危險,因此準許了吳淑珍的請假。
不過,法官也表示,下次開庭時,吳淑珍一定要出庭,另外連同陳致中、趙建銘、陳幸妤等相關涉及案件人員,都需在下次開庭時一同出席;原因是陳致中、趙建銘、陳幸妤等人購買私人用品的發(fā)票,都出現(xiàn)在“國務機要費”的帳務中,法官要求必須到庭說明。
另據(jù)“中央社”報道,合議庭評議裁定,吳淑珍的請假理由不正當,因此結束準備程序,下次開庭直接進入審理程序。
雖然公訴檢察官認為吳淑珍已屬無故不到庭、律師則是藐視法庭,當庭向法官聲請拘提吳淑珍,但合議庭直接結束準備程序,讓吳淑珍的部分直接進入審理,技巧性避開拘提吳淑珍與否的爭議。
審判長蔡守訓裁示另訂吳淑珍下次的審理日期,合議庭將考慮“刑事訴訟法”的各種規(guī)定,命吳淑珍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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