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12日電 一名臺灣大學博士生酒后駕車,檢察官罰他寫小學語文測驗卷;他在“沒想到……幸虧”造句題中寫“沒想到犯了公共危險罪,幸虧檢察官讓我緩起訴,下次不敢再犯了”。檢察官感受他的用心,于是將他處分緩起訴,必須給付2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做公益。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博士生寫小學功課應(yīng)該輕而易舉,檢察官說,讓博士生做這么容易的事,是要藉此強化讓他知道自己的錯誤。不過,由于多年沒有接觸小學課本,這名博士生寫起來一度傷透腦筋,但還是找到機會幽了檢察官一默,并為自己求情。
這篇測驗卷有兩題造句,這名臺大博士生在第二題“只要……都能”也寫下有關(guān)酒后駕車的懺悔心情—“只要愿意悔改,法院都能考慮狀況,酌予機會”。兩題反映案情的造句,讓檢察官看了滿意,覺得達到懲罰及教誨的效果。
這名博士生今年7月30日晚上在臺北市新生南路一家餐廳與人飲酒,酒后開車上路,凌晨被警察臨檢查獲,酒測值超過標準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檢察官開庭時,自掏腰包購買一本測驗卷練習簿撕下六年級上學期第一課的測驗題要這名博士生寫完,讓他對酒駕行為深切反省。
測驗卷有六個母題,包括(一)寫漢字(二)改錯字(三)先寫注音再造句(四)詞語解釋(五)課文閱讀測驗(六)造句。博士生的答題,以造句題最能博取檢察官的“歡心”。
這名博士生將測驗卷寫完,連同一份悔過書交給檢察官,檢察官依教材附上的標準答案批改,結(jié)果得到九十分。雖然沒能拿滿分,但檢察官說:“已經(jīng)不錯了!這樣他應(yīng)該印象很深刻了!庇谑窃倜2萬元作公益,完成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