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6日電 臺灣一名叫林如旺的五十二歲男子因?qū)﹃P(guān)老爺?shù)纳裣耖_槍,被檢方認(rèn)為有殺害在場不特定人之嫌,昨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去年八月二十五日晚間八時許,林如旺闖入了臺北市民權(quán)東路的行天宮,掏出一把手槍朝著正殿關(guān)圣帝君神像開了一槍。正殿里還有五六十位香客都嚇了一跳。
林如旺開槍示威后,把犯案槍枝和子彈丟回到行天宮廣場內(nèi),還侈言佛祖要他把槍丟回去才會保平安。
綽號“武雄”的林如旺,共有槍炮、殺人、擄人勒贖、毒品等多項前科,還因此入獄服刑二十多年,但他出獄后并未痛改前非,反而當(dāng)起了幫派小頭目。槍擊事件發(fā)生后,林如旺及小弟更借此炫耀恐嚇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