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6日電 臺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與江蘇省消費者協(xié)會、廈門市消委會建立起聯系的平臺與機制。兩岸的消費者以后不論是在島內還是大陸,都將有申訴的平臺。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過去兩岸在沒有建構消費者保護平臺與機制下,無論是在臺灣島內還是在大陸發(fā)生消費糾紛,兩岸消費者的權益都無法受到保護。
臺灣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表示,過去兩岸的消費者被騙或發(fā)生糾紛時,似乎除了生悶氣或是自認倒霉外,沒有更好的辦法;但是在兩岸往來愈來愈密切的情況下,兩岸都必需也有必要建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平臺與機制。
消基會也因此與江蘇省和廈門市相關的消費者保護社團依據以往經驗,達成五項共識:包括建立消費信息及資源共享;建立消費糾紛通報協(xié)調處理機制;建立消費者保護工作者交流參訪制度;建立消費問題咨詢協(xié)調處理機制以及建立消費者保護組織間的聯絡窗口。
據悉 ,為進一步保護消費者權益,也為了在兩岸建構單一的消費申訴窗口,臺灣消基會正積極與中國消費者保護協(xié)會聯系,尋求為兩岸消費者提供更多的消費保障。
此外,臺“行政院消保會”昨天公布的“年度消費者保護計劃”中,也將“建立兩岸消費糾紛處理機制”列為重要項目。
該機制計劃包括三項主要內容:一是研議開放大陸人士赴臺觀光對島內消費者旅游質量的影響及對大陸游客的保護配套措施;二是島內民眾在大陸消費發(fā)生的糾紛及大陸人士在臺灣消費產生的問題的協(xié)調與協(xié)助;三是加強兩岸觀光服務、商品、食品藥品安全衛(wèi)生等具體方面消費糾紛申訴資料的統(tǒng)計,并據以分析和做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