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四日電 (記者 徐長安 曾嘉)大陸海協會與臺灣;鶗I導人第三次會談(又稱“陳江會談”)將于四月二十六日舉行。此間專家解讀,本次會談反映了兩岸關系,特別是兩岸經濟關系的進一步深化。
中新社所屬中國新聞網二十四日邀請清華大學臺灣研究所所長劉震濤解讀第三次“陳江會”。
劉曾任國臺辦經濟局局長、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副會長等職。現為中國產業(yè)海外發(fā)展和規(guī)劃協會副會長、亞洲開發(fā)銀行專家、海峽兩岸關系協會理事。
自去年六月兩會恢復商談以來,兩會領導人已經先后在北京和臺北舉行了兩次會談。根據此前舉行的兩會領導人第三次會談預備性磋商結果,此次會談涉及兩岸空中定期航班、兩岸金融合作、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等三項議題,還將就大陸資本赴臺灣投資事宜交換意見。
此間訪談中,劉震濤認為,此次陳江會與前兩次相比,顯著的特點是反映了兩岸關系,特別兩岸經濟關系的進一步深化。
“深化表現在這次內容上有新的增加,特別是金融業(yè)務。”劉說,盡管大陸加入WTO以后,國外金融機構已經進駐大陸,但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臺灣金融機構一直沒有在大陸開始實質性經營。
劉認為,制約兩岸金融合作的原因在于兩岸之間缺少一個相互的監(jiān)理備忘錄。本次將簽訂的金融合作協議是一項新內容,這將為簽訂備忘錄創(chuàng)造一個條件。
本次陳江會還將商談兩岸空中定期航班,劉震濤說,這是兩岸經濟關系進一步深化的一個標志。
劉說,盡管兩岸“三通”已基本實現,但目前空中直航,航點和航班較少,現在每個月一百零八個航班遠遠滿足不了兩岸交流的需要。他認為,簽署兩岸空中定期航班協議,增加航班航點,對于兩岸交流和將來經濟往來意義重大。
對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劉認為,此次簽署的協議將是在一九九0年“金門協議”基礎上的進一步發(fā)展,該協議對保護臺商的權益,甚至對保護今后到臺灣投資的陸資,都有很大的幫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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