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海峽兩岸關系協(xié)會會長陳云林(右)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北京釣魚臺五號樓簽署并交換“兩岸周末包機”和“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協(xié)議文本。 中新社發(fā) 任晨鳴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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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上午,海峽兩岸關系協(xié)會會長陳云林(右)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北京釣魚臺五號樓簽署并交換“兩岸周末包機”和“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協(xié)議文本。 中新社發(fā) 任晨鳴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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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13日電 根據海協(xié)會與;鶗13日簽署的《海峽兩岸關于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協(xié)議》,自7月18日起正式實施大陸居民赴臺旅游,于7月4日啟動首發(fā)團。
協(xié)議規(guī)定,接待一方旅游配額以平均每天3000人次為限。每團人數限10人以上40人以下,自入境次日起在臺停留期間不超過10天。
雙方同意互設旅游辦事處,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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