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進投開票所 高雄市選委會稱“應無犯意”
2008年01月12日 20:1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資料圖:2007年11月16日,高雄市長選舉官司在當?shù)囟䦟彾ㄗ。代表中國國民黨的候選人黃俊英在選舉無效和當選無效兩項訴訟中均遭判敗訴。圖為陳菊在獲知贏得官司后,于高雄市政府前對支持者允諾未來3年會以推動市民利益的建設(shè)為優(yōu)先。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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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月12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高雄市長陳菊今天陪同謝長廷投票,被媒體報道未佩戴工作證,違反規(guī)定;高雄市選舉委員會表示,陳菊應無犯意,且“選罷法”也無相關(guān)處罰規(guī)定。
陳菊是陪同謝長廷到高雄市民生路大同“國小”旁的投開票所投票,被媒體報道未佩戴工作證卻進入投開票所。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表示,選委會了解后,是由于現(xiàn)場陪同人員及媒體記者眾多,陳菊因人群簇擁中不慎誤入,陳菊應無犯意,且“選罷法”也無相關(guān)處罰規(guī)定。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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