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介紹臺灣居民報名大陸司法考試的條件
2008年09月03日 06:03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4月16日電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丁露在今天上午的國臺辦新聞發(fā)布會上介紹說,臺灣居民報名大陸司法考試的條件有兩個,一個是身份條件,一個是學歷條件。
丁露表示,臺灣居民中,哪些人可以參加司法考試,有這樣幾個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具有臺灣居民的身份。二是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三是在學歷上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學位。四是要求品行良好,沒有因為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如何上述條件就可以報名參加司法考試。五是如果臺灣居民已經(jīng)取得其他國家的國籍,就不能參加司法考試。
丁露說,從學歷的情況來看,如果是在大陸的高等院校進行學習,已經(jīng)取得本科以上學歷的,可以拿到學歷證證書,直接報名。還有的考生持有臺灣、香港、澳門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的學歷或者學位的,這樣的情況就必須經(jīng)過教育部的學歷認證中心,經(jīng)認證之后,方可報名參加考試。現(xiàn)在教育部的學歷認證中心從規(guī)范上,從辦法上,從機構上,都有一套比較完整的措施,所以臺灣居民可以到那個地方進行學歷認證,得到比較便捷的服務。(據(jù)人民網(wǎng)文字直播整理)
【編輯:魏恒】
相 關 報 道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