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5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中地檢署24日展開大查賄,兵分上百路搜索多名特定對象,聲押3名樁腳獲準、多名樁腳交保;山城某市議員候選人被檢舉以每票500元(新臺幣,下同)賄選、及致贈酒給里長,查扣疑似賄款,但選民證稱未收到“走路工”,檢察官24日晚訊后認定未構成賄選,予以請回。
查賄小組接獲檢舉指這名候選人不僅透過樁腳買票,并在2010年到6月馬祖旅游時致贈里長酒涉嫌賄選。檢方24日上午兵分多路搜索候選人的競選總部、樁腳住處,傳訊該名候選人、疑收賄的選民,在詹姓等4名樁腳處查扣疑似賄款73萬余元、選民名冊等物;經(jīng)查相關選民后,選民皆稱未收到賄款,檢察官訊后予以請回。
檢調(diào)也約談東勢鎮(zhèn)長葉玉錦、秘書王鎮(zhèn)梁及25名里長到案說明,查出東勢鎮(zhèn)公所2010年6月舉辦里長自強活動時到馬祖旅游,致贈每位里長兩瓶酒做為伴手禮,費用疑為該名市議員候選人買單,但相關人皆否認賄選。秘書王鎮(zhèn)梁說,這是每年例行性的里長活動,贈送的伴手禮,絕不是賄選。
主任檢察官蔡宗熙接獲檢舉,指出清水鎮(zhèn)某市議員候選人涉嫌買票賄選,每票300元至500元不等,訊后聲押樁腳黃文錐、蘇媚馨獲準;樁腳王春木、陳李美足、楊林麗卿、林美蘭等人各以2萬交保請回。
檢察官卓俊忠傳訊涉嫌為霧峰鄉(xiāng)某里長候選人買票的樁腳莊清安,每票1000元,檢警查出候選人原是村長,這次出來轉戰(zhàn)里長選舉,與莊清安是夫妻關系,檢方訊后向法官聲押莊清安獲準。
此外,潭子、大雅、神岡某市議員候選人,透過樁腳張春草以每票500元賄選,檢察官訊后諭令張春草以10萬交保。大甲、沙鹿也傳出某市議員候選人涉嫌以每票500元賄選,臺中縣調(diào)查站傳訊20多名選民到案;太平市洪姓里長候選人,被檢舉準備以30萬元買票,透過樁腳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賄選,已有部分選民坦承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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