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10時,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劉鐘永等22名被告人進(jìn)行一審公開宣判,該團(tuán)伙案首劉鐘永被判處死刑,其成員鄭新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至十七年不等有期徒刑。中新社發(fā) 重慶三中院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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