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男阿穆隆酒駕致人死亡 獲刑三年半
2010年07月22日 16:41 時(shí)間:1'27" 來(lái)源:中央電視臺(tá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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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日下午,有“草原王子”之稱的“快男”阿穆隆酒駕撞人逃逸交通肇事一案,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一審作出宣判:阿穆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gè)月。其朋友寶勒德牧仁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g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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