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到23歲的湖南女孩利用2個月時間一手炮制出一個成員多達二三十人,集制造、拉客、銷售以及廣告涂寫于一體,進行產(chǎn)業(yè)化運作的龐大制販假證集團。8月25日,濟南警方在該團伙的制造假證窩點,搜出15000多個假證、6000多枚假公章、100多種各類偽造的資質證書、職稱證書。這是濟南近年來查處的最大制販假證窩點。
經(jīng)過70多天晝夜奮戰(zhàn),在行程上萬公里,走訪公司、單位20余家,詢問證人、傳喚嫌疑人160余人后,濟南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隊“8·25”專案組成功破獲了這個號稱“濟南假證第一案”的制販假證大案。
在明知制造、買賣、使用假證違法的情況下,這些人還是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他們的犯罪歷程如何?制販假證的龐大利益鏈條又是怎樣運作的?請看本報一線采訪報道。
年輕女孩組織起制假團伙
今年10月15日是這個名叫琳琳的女孩的23歲生日。就在這一天到來的前20天左右,在濟南某小區(qū)的一處租住屋內,她被在此蹲守了三天三夜的公安人員抓獲。
其實,這名具有中專文化程度的湖南女孩早在2年前就開始了販賣假證的生涯。不過,當時她的道行似乎還淺,僅是一名“馬仔”,具體工作是為制販假證的老板接送資料。后來,老板被抓獲,她返回原籍。2年后,她重返濟南,這是她的身份已不再是“馬仔”,而是自己創(chuàng)制的制販假證集團的“龍頭老大”。
在被抓獲之前,這個女孩本有機會改變自己的人生之路。2005年她跟隨的那個制販假證的老板被抓后,她曾一度放棄這個職業(yè),轉而到廣東一家鞋廠打工。但由于種種原因,最終仍選擇了重操舊業(yè)。
2009年,琳琳花2萬元從一個老鄉(xiāng)手里買來電腦、打印機、掃描儀、封塑機、曬板機、切卡機等11臺機器以及各類假證的半成品和私刻的印章,在我市某小區(qū)一出租屋內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為豐富辦證種類和內容,她又花三四千元從浙江購進一批假印章,并自己刻了一部分。
被抓獲后琳琳交待:“建起‘工作室’后,有5個人開始給我收取辦理假證的資料。我一般在晚上七八點鐘通過手機聯(lián)系后,騎著電動車背著一個黃包,去一條河邊拿辦理假證的有關資料,然后回來制作。第二天10點左右把制作好的假證、假印章分別包好,聯(lián)系他們約好時間地點見面,再騎電動車分發(fā)給他們,他們再分發(fā)到買證的人手里。”
琳琳是整個制販假證集團的最上端,她的下線就是收取辦理假證資料的這5個人,一個叫萍萍、一個叫洋洋、一個叫蘭蘭,另外2人一個男的一個女的,只有聯(lián)系電話,不知道名字。
公安人員調查發(fā)現(xiàn),這些人對自己從事活動的非法性非常清楚,他們互相之間很少聯(lián)系,上下聯(lián)系多是單線,就是來辦證人的資料、電話,交易之后也是馬上刪除,盡量不留痕跡。
可氣母親帶著孩子做下線
琳琳的下線之一是老鄉(xiāng)洋洋,33歲,被抓獲時帶著一個1歲左右的孩子。這名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女子,曾在家務過農(nóng),到廣東鞋廠打過工,到濟南后想做點生意,找了好幾個地方都沒有做成,就同別人一起走上了販賣假證的道路。賣假證的得利基本用于她和小孩的吃飯以及給孩子買點奶粉。
洋洋賣出去的假證有身份證、出生證、二級建造師證以及健康證等。據(jù)她交待,許多購買假證的人都是開著轎車或面包車去接證。
萍萍是琳琳的又一名下線,也是湖南老鄉(xiāng)。這個35歲的女人有3個孩子,最大的13歲,最小的3歲。初中畢業(yè)后在家務家,2003年隨丈夫來濟南。其丈夫就是琳琳當馬仔時的老板,后來被判刑。2009年3月萍萍也因制造假證被公安機關查獲,勞動教養(yǎng)1年,因其孩子患有嚴重的脆骨病,無人照顧,被所外執(zhí)行。今年6月起這對母子在濟南市暫居。
萍萍交待:“今年7月,琳琳突然給我打電話說她已經(jīng)到濟南了,自己置辦了制假證的設備,讓我給她提供假證貨源。我使用我丈夫原來辦理假證時使用過的小靈通號碼來收集信息,接‘客戶’的電話后,先談好價格,然后讓他們準備好所需要的照片和資料,約定好接頭的地點,我去把資料拿回來。晚上琳琳到我家統(tǒng)一取走,第二天她將制好的假證送給我,我再約辦證人員將證送給他們,收取辦證費用!
萍萍還交待,違法賣證所得的錢都給孩子看病花完了,“孩子經(jīng)常發(fā)病,因沒有錢及時醫(yī)治,每次只能簡單治療一下”。
少年為圖小利竟以身試法
所謂“馬仔”就是在制販假證集團里不擔任重要角色,只會跑跑腿的人物。他們對自己從事的非法勾當心知肚明,但為了一點蠅頭小利,甘愿以身試法。
小強:男,湖南人,1993年8月出生,初中文化。小強今年曾因噴涂制辦假證廣告被天橋公安機關治安拘留15天,走出拘留所沒幾天,他又替一女“上線”打工。他稱呼“上線”為老板,這個老板從不與他見面,每月給他1000元,然后通知他接收制作假證的材料,并把假證送給取證的人。與他同時做這項工作的還有另一個同是湖南人的名叫文文的16歲小伙子,兩人實行輪班制,今天你干他休息,明天他干你休息。
小強交待,每次賣假證收的錢都通過另一個人交給老板了,具體錢干什么用不知道,老板是誰也不清楚,“只知道老板是女的,沒見過她,也不知道她的名字,每次都是通過電話聯(lián)系”。也就是說,在整個制販假證過程中,小強只是一個小小的“馬仔”,假證誰制的,他不知道;賣給誰,他也不知道。他的職責就是幫兩邊傳遞,并承擔著一旦被發(fā)現(xiàn)就會被首先抓獲的風險。
利誘農(nóng)民工涂寫辦證廣告
購買假證的人是怎樣找到銷售假證的人的?洋洋交待:客戶根據(jù)他們噴涂的電話號碼與其聯(lián)系,需要什么樣的證件,就辦理什么樣的證件。那么,到底是誰在為這些犯罪分子噴涂辦證電話號碼呢?
小濤,男,泰安人,無業(yè),1990年10月6日出生,初中文化!10月26日上午,我和工友小剛一起來到勞務市場等活。約11點鐘,來了一個四十七八的男子,他問我們干不干活,小剛問他是什么活,那個男子說就是涂個辦假證的電話號碼,涂30條給100塊錢,我倆就同意了,互留了聯(lián)系電話,讓我們下午給他打電話。下午5點半到了某公園東門口,我給他打了電話,他說他已經(jīng)在東門口北邊橋下等著我們了。我和小剛到橋下見到了那名男子,他帶著我倆到東門西南方路邊小店里吃飯。吃飯的時候,老板給了我們每人一支水彩筆、一筒金鳥牌黑色液體鞋油和一個小紙條,上面寫著‘辦證’兩個字和聯(lián)系電話。晚7點左右吃完飯,那名男子帶著我倆到某公園東門前的小花園,讓我倆往走道上的大理石柱子上用水彩筆涂寫,我涂了2條,小剛涂了1條。涂完之后老板覺得還行,就又帶著我倆到一公園北門,讓我們在圍墻上依次涂寫,并說他在墻東頭等著我倆,一會算錢。我和小剛沿著這家公園北門附近的墻由東向西開始涂寫,我涂了10余條后即被當場抓獲了。”
制售假證非法利益有多大
琳琳交待,假證制作過程并不復雜,國家證件是通過電腦打印機打印出來的,塑封機用來給駕駛證、身份證壓膜。公章是樹脂做的,先用打印機打印出來,再用曬板機曬。身份證是一代和二代的樣板,把姓名和個人資料用掃描儀掃描到電腦上,打印出來。軍官證和駕駛證等都是用打印機打印。制作最多的是身份證,多時一天10多個,少時一天七八個。對外銷售價格是:公章10元、畢業(yè)證20元、身份證30元、軍官證30元、駕駛證30元、殘疾證30元等等。
琳琳說:“制作這些假證、假章最多時一天能獲利300元左右,從7月到被抓獲總共獲利1萬多元!彼淮倪@話到底有多大可信度?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她的實際收入應該高于這些,說得少點無非是想把犯罪后果減小到最低,被處罰得輕些,但最終是以違法犯罪事實和證據(jù)決定其處罰結果。
琳琳做的假證、假章交到下線那里,能賣多少錢?看看下線洋洋的交待:各種證件的收費不同,身份證、駕駛證一般100元,各大院校畢業(yè)證一般收費50—80元,其余各種證件收費基本上也在100元左右。有時費用比這遠遠要高,如她曾賣給一個名叫“珊珊”的35歲女人的假身份證,收費150元。每辦一個證件洋洋給琳琳20—30元,剩余的就歸自己所有。多的時候一天能接四五個辦假證的信息。
使用假證者將被拘留罰款
到底是誰在買假證,假證用來干什么,來看看公安人員的調查。
珊珊:女,濟南人,1969年5月出生,現(xiàn)在濟南某商場工作。她交待,因為商場招工要求年齡35歲以下,自己超齡,所以想辦假身份證把年齡改小。她的一個同事給她提供了辦假證的電話號碼!9月24日下午2點25分我在家中接到電話,一個女的讓我到一家居商城拿證……我給她150元錢就離開了。坐公交車回家,下車后就被警察抓住了。”
小軍:男,濟南人。愛人想找個商場的家電營業(yè)員工作,應聘時需提供健康證明,當時急用,而查體辦證需要時間長,來不及,就想辦個假健康證明,不耽擱應聘!2009年9月中旬我在汽車站附近一個電線桿上發(fā)現(xiàn)一個辦證的號碼。9月17日打通這個電話,咨詢辦一個假健康證多少錢,接電話的是一個南方口音的女子,她說150元,經(jīng)過還價她答應100元!
小業(yè):男,濟南人。1998年學出駕駛證之后在一家出租車公司上班,聯(lián)系辦假證人員是為孩子購買假高中畢業(yè)證,“女兒沒有獲得高中畢業(yè)證,單位不錄用,又不想在家務農(nóng)”。購買的是濟南一個中學的畢業(yè)證,外皮是紅色的,里面有一個中學的公章、一個校長名字的公章,還有會考成績單。
文文:男,河北人,干個體。為給孩子落戶口,回老家辦出生醫(yī)學證明要花二三百元,還耽擱時間,就找辦假證的人員給辦了一個假的出生醫(yī)學證明。
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隊有關人員介紹,使用假證與買賣假證都是違法行為,都要受到處罰,將依法被拘留或拘留并處罰款。據(jù)介紹,以上購買或使用假證人員都已受到相應處罰。(文中人名均為化名)(本報記者 趙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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