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伙人在3天時間里連續(xù)制造3起“碰瓷”事件而被警方抓獲歸案。昨日,記者和犯罪嫌疑人阿良(化名)面對面交流,揭開了“碰瓷”的黑幕。
自述人:阿良
年齡:22歲
職業(yè):無業(yè)人員
想發(fā)財被人利用折斷左手
我叫阿良,今年22歲,是湖北省荊門市人。我中專畢業(yè)后,走上社會。由于文化程度低,在當(dāng)?shù)囟啻握夜ぷ髋霰诤,我選擇去廣東打工。
在廣東打工時,我認(rèn)識了一個叫阿尤的人。7月22日,發(fā)生了改變我一生命運的事。
那天,阿尤叫我去廣西陸川打工賺錢,我信以為真就跟去。此時的我哪里想到自己已掉進了別人精心設(shè)下的圈套。
當(dāng)天凌晨1時許,我們到陸川后,一個自稱是“老板”的男子幫我在陸川一家賓館開好房。半夜,我睡得迷迷糊糊時,感覺有人往我的鼻子里灌東西,讓我產(chǎn)生很強烈的幻覺,等我清醒時發(fā)現(xiàn),自己的左手很痛,舉不起來。這時,老板冷冷地對我說:“你的手是我們弄斷的,我們帶你一起去發(fā)財!崩习搴推鋷讉手下讓我配合他們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敲詐司機錢財。如果不和他們一起干,就不幫我治好左手等等。當(dāng)時我也是沒辦法,就和他們一起干了。
7月27日下午,我們來到南寧,老板以每天300元的高價租了一輛車牌號為桂AZV9××的黃灰色面包車作為作案工具。
就這樣,我開始了我的“碰瓷”生涯。
故意迫使“獵物”違章超車
我們“碰瓷”團伙成員分工明確。
一般我們首先選擇只有兩個車道的公路,選擇的目標(biāo)一般是貨車。作案時,“老板”開面包車超過貨車后故意放慢車速,等貨車要打燈、摁喇叭示意超車時,面包車就會加速,不讓貨車超車。等貨車跨線或壓線違章超車時,騎自行車的同伙就故意載著我撞上貨車前輪。
我和騎自行車的同伙從自行車摔下來后,騎自行車的同伙去攔截貨車,我則躺在地上不動,裝著左手很痛的樣子。貨車司機看見后下來問我傷勢,我就告訴他左手很痛。然后他們就送我去醫(yī)院檢查,結(jié)果都會顯示是左手骨折。這時我們就和司機談私了的事宜,敲詐要錢。
敲詐7000元僅分得200元
7月29日下午3時,我們在南寧市江南區(qū)蘇圩至吳圩鎮(zhèn)公路上,制造了一起“碰瓷”,我以用其左手前臂骨折(舊骨折)為由要求到南寧市第二人民醫(yī)院治療,其他同伙向貨車司機索要人民幣1.3萬元作為賠償未遂。
第二天下午3時許,我和同伙在五塘收費站二公里處,用同樣的方法向貨車司機索要賠償5000元后逃走。
7月31日13時許,我和同伙在江南區(qū)蘇圩鎮(zhèn)蔬菜批發(fā)市場附近制造了一起“碰瓷”。當(dāng)天下午6時許,我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其他同伙則逃跑了。
在南寧,我們一共作案好幾起,一共敲詐勒索貨車司機7000元,我只分得200元,其余的錢怎么分我并不知道。
近日,我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南寧警方執(zhí)行逮捕。
說句大實話吧,其實像我們這些“碰瓷”團伙,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肯定要求私了,如果遇到對方堅持要報警的,我們都會很心虛,一般會找機會逃跑。我們之所以屢屢得手,是因為對方不敢報案。(當(dāng)代生活報)(記者 盧荻 通訊員 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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