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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開出第一張亂吸煙罰單 市民認為執(zhí)行有點難
2009年09月15日 14:26 來源:大河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字體:↑大 ↓小

  吸一支煙可能被罰500塊錢。你別不信,今后在不該吸煙的地方吸煙,還有可能被拘留。

  據(jù)記者了解,9月12日,鄭州消防部門已經(jīng)開出了鄭州市第一張亂吸煙罰單,其依據(jù)是2009年5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 《消防法》),以及河南省公安廳9月6日發(fā)布的類似通告。

  【鄭州首例】賣著布還吸煙罰500元

  9月12日下午,鄭州市紡織大世界內,一曹姓男子一邊吸著煙一邊賣布,結果被鄭州市中原消防大隊防火監(jiān)督員逮了個正著。

  當時,鄭州市中原消防大隊的防火監(jiān)督員正和桐柏路派出所的民警一起,在紡織大世界進行消防檢查。他們走到一區(qū)18號攤位時,發(fā)現(xiàn)曹某正在抽煙,于是立即上前制止。曹某當即承認錯誤,表示以后再也不會在攤位處吸煙。

  考慮到紡織大世界里到處是易燃布料,一旦發(fā)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消防人員和民警在對曹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后,還依據(jù)《消防法》第63條規(guī)定對曹某處以500元罰款。

  據(jù)鄭州市消防支隊宣傳科的王珂介紹,這是鄭州市第一張因亂吸煙開出的罰單。因考慮到該男子承認錯誤時態(tài)度認真,才沒將其拘留。

  【政策依據(jù)】再亂抽煙可能被拘留

  吸一支煙,就被罰了500元錢,這《消防法》里的相關規(guī)定到底是怎么說的呢?

  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消防法》第63條規(guī)定,“違反規(guī)定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

  9月6日,省公安廳發(fā)布的十條通告中,也寫明“在人員密集場所內違法使用明火,違反禁令吸煙、燃放煙花爆竹的,依照《消防法》第63條,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

  哪些場所算是人員密集場所?《消防法》的解釋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y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yǎng)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的生產(chǎn)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

  【記者調查】市民認為執(zhí)行有點難

  昨日16時,記者來到鄭州銀基商貿(mào)城、苑陵商場等人員密集的場所,雖然看起來抽煙的人不多,但走廊的角落里還是扔著不少煙頭。

  在人員密集的場所吸煙,有可能被罰錢、被拘留,這后果聽起來相當“嚴重”。但這個規(guī)定,煙民們了解嗎?“吸支煙還有這么多規(guī)定,誰說的?”老煙民張先生聽了記者的解釋后,一臉驚愕!芭,知道了,以后我會記住的!币晃晃餮b革履的男子聽到后,趕緊掐掉了手中的煙頭。

  記者在街頭調查時,不少煙民提出疑問:在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不能抽煙,不是所有的煙民都能控制得了自己,那么該由誰來查?怎么查?市民黃先生說:“難道還得有人天天守著不成?在加油站抽煙的人極少,一般的大商場里也不讓抽煙,但娛樂場所抽煙的人太多,這種地方根本不好控制!

  在記者隨機調查的二十幾位市民中,有13位認為對亂抽煙者罰款就行了,15位認為這種舉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扼制亂抽煙的現(xiàn)象,但執(zhí)行起來有點難。

  【消防部門】非常時期從嚴處罰

  中原消防大隊郭晉寶大隊長說,目前屬于非常時期,遇上亂抽煙的一定會從嚴查處。雖然不可能每天去盯著,但他們會經(jīng)常抽查。

  記者問道:“在人員密集場所抽煙者,是該被處以警告還是罰款500元,或是處以5日拘留,這個度如何把握?”郭晉寶大隊長以被查處的曹某為例解釋說,“他在紡織大世界工作,不能抽煙,卻明知故犯,這種情況就要從嚴處理。如果是明知故犯、甚至是在三番五次勸說后仍拒不改正的,我們就會交給公安部門進行行政拘留5日”。

  據(jù)了解,公安部在8月20日下發(fā)要求,為確保國慶節(jié)期間安全,在有火災危險場所吸煙者一律拘留5日。截至目前,浙江、遼寧等地均已有在網(wǎng)吧、商場等場合抽煙者被拘留的案例。 (今報記者 王東霞 見習記者 張雨瀟/文 記者 張曉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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