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廣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jīng)理趙文彥因涉嫌貪污公款143萬余元被公訴。昨天,她在市二中院受審時否認大部分指控。
面帶微笑站上被告席
46歲的趙文彥除了曾任北京北廣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jīng)理,她還兼任過北京娛樂信報社的常務副社長。昨天上午,趙文彥被帶進法庭,看到旁聽席上的親朋,她微笑著抬起戴手銬的雙手打招呼。站上被告席后,她又面帶微笑向審判長及控辯雙方一一點頭。
檢方指控,2002年1月至2004年9月間,趙文彥在擔任北京娛樂信報社常務副社長期間,指使有關人員,分別以虛報閱評費和調研勞務費、虛開印刷費和制作費套取現(xiàn)金的方式,并以報社辦公區(qū)裝修改造的虛假名義,虛開發(fā)票、虛假入賬,先后貪污報社公款121.5萬余元。
2004年、2006年,她在北京北廣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任副總經(jīng)理、總經(jīng)理助理兼辦公室主任期間,分別以支付企業(yè)宣傳制作費的虛假名義,虛開發(fā)票、虛假入賬,貪污公司21.1萬元公款;并用單位1.05萬元公款為個人購買兩組鐵質貨架。
稱被“雙規(guī)”后才知不對
趙文彥只認可指控的1.05萬元公款屬于自己的“非法所得”,其余142萬余元均稱“沒有這回事”。趙文彥說,她于2002年底由北京廣播影視集團委派到信報擔任常務副社長。不久,報社重新制定了領導層的薪酬標準,她每月薪酬定為1萬元。“因為我是兼職,報社沒直接給我工資,而是以‘職務補貼’的形式發(fā)放”,趙文彥說,報社人事部為此還制定了關于她在信報兼職領取報酬的請示,該請示經(jīng)過報社社長及上級領導的批準。此后,報社財務部便用發(fā)票報銷閱評費、調研費等形式給她發(fā)補貼,她總共收取55萬元左右。對于檢方指控的121.5萬余元,她并不承認。
對此辯解,公訴人提出反駁,其宣讀的信報人事部負責人證言顯示,人事部從沒有為趙文彥制定過她所說的領取報酬的請示,而且趙文彥也不能領取兼職報酬!拔沂潜弧p規(guī)’后才知道不能領兼職報酬的,”趙文彥解釋說,“我當時認為那是正常勞動收入,現(xiàn)在才知道那是不對的!
涉嫌將責任推給逝者
昨天,對于以支付企業(yè)宣傳制作費的虛假名義貪污北廣傳媒21.1萬元的指控,趙文彥同樣不予認可。她說,2004年4月,北廣傳媒公司成立不久,為提升公司知名度及品牌影響力,她通過另外一家媒體的領導劉某,給一家文化公司支付了推廣宣傳費用21.1萬元,但對方?jīng)]有提供發(fā)票。
“劉某在2004年4月就已死亡,你怎么可能把錢給了一個已經(jīng)死了的人?”聽完趙文彥的辯解,公訴人當場反駁,并追問趙文彥:“你作為公司高管把那么多現(xiàn)金交出去,對方單位不給開發(fā)票,你認為這辯解合理嗎?”公訴人認為,現(xiàn)有證據(jù)足以證明趙文彥貪污了那筆錢。對此,趙文彥說,她在劉某去世前把錢給了他,她現(xiàn)在知道自己跨越了很多規(guī)則,但當時只想著為公司把宣傳策劃活動做好。
昨天,上午的庭審進行到舉證質證階段,原定于下午1時30分繼續(xù)進行的庭審,因趙文彥身體不適取消,庭審將改日繼續(xù)進行。(記者裴曉蘭實習記者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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