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回去!不然砍死你!”偷車被發(fā)現(xiàn)還要揮刀威脅,甚至對警察也“一視同仁”。一個13歲的小子,帶領團伙,半年內(nèi)就盜竊了50多輛電動車。
13歲小子組建盜竊團伙
陳小兵是重慶潼南人,今年13歲,在盜竊團伙里最小,卻是領頭人。
對家人,陳小兵沒什么概念。他告訴民警,自己2歲時父母離婚,之后父親便不知去向,“長什么模樣叫什么名字,完全沒印象!睆挠杏洃涢_始,母親就在貴州打工,從小,陳小兵就“放任”著成長。
一年前,陳小兵跑到昆明,以小偷小摸為生。在此期間,他先后認識了15歲的李寶和申宏。李寶來自尋甸,自幼與外婆生活,2006年流竄到昆明;申宏是昭通鎮(zhèn)雄人,自幼喪父,母親在浙江經(jīng)商,其兩年前到昆明,最初住在官渡區(qū)堂姐家,認識陳小兵和李寶后,他跑了出來。三人結(jié)伴而行,居無定所,常在網(wǎng)吧過夜。
半年前,陳小兵認識了一個“大哥”,學會了盜竊電動自行車。攜帶著撬鎖工具,陳小兵帶領李寶和申宏,開始在關(guān)上、世博園、世紀城、黑林鋪及北市區(qū)等地盜竊電動車。6月底,李寶的朋友陳奇也加入該團伙。
據(jù)了解,僅半年時間,以陳小兵為首的團伙,共盜竊電動車50多輛,涉案金額達15萬余元。
不斷改進作案手法工具
第一次盜車后,陳小兵便聯(lián)系上了收贓人彭某。雙方約定,以后盜車得手,便在金星立交橋下銷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盜竊過程中,團伙成員常會失手,有時會被追打。針對這樣的情況,幾人到花鳥市場買了3把砍刀,還隨身攜帶著2把彈簧跳刀。
自從有刀在手,4人膽大了許多。7月7日下午4時許,幾人盜車時被發(fā)現(xiàn),失主在后追趕,李寶抽出砍刀威脅對方:“滾回去!不然我就砍你!”趁失主害怕瞬間騎車逃離。
覺得徒步太慢,他們便尋找代步工具。7月1日,該團伙看中一輛紅色起亞車,并與車主談條件:“每天給你400元,幫我們干活!钡弥獙Ψ浇璐藢嵤┍I竊,車主姚某起初拒絕,但在金錢的誘惑下,姚某妥協(xié):“拉你們可以,但我不參與,出事別扯上我。”出發(fā)前,姚某將車牌取下。
7月1日下午,五華分局月牙塘派出所接到報警,龍泉路某網(wǎng)吧門口一電動車被盜,嫌疑人駕駛一輛未掛牌照紅色轎車。
民警追車也遭持刀威脅
7月6日晚11時,又有人報警,有人在崗頭村偷電動車,駕駛的同樣是輛未掛牌紅色轎車。兩名在附近巡邏的民警立即騎著摩托車趕到現(xiàn)場。一見警察,幾人立即駕車沿龍泉路往城內(nèi)方向逃跑,民警緊追其后。追出約500米,遇到紅燈路口,紅色轎車被前面等綠燈的車輛擋住。眼看著警察追了上來,突然從車上跳下2人,揮舞著砍刀逼向警察。一陣亂揮后,趁路口變成綠燈,2人又迅速回車,飛奔而去。
7月7日下午,有市民電動車被盜并被威脅;晚8時許,盤龍區(qū)金康路,3名男子盜走一輛電動車,失主同樣遭對方威脅。3小時后,民警通過監(jiān)控系統(tǒng)發(fā)現(xiàn)一輛類似特征的可疑車輛,自霖雨橋往龍泉路方向行駛。監(jiān)控室立即通知巡邏車查堵,最終,在龍泉路森林武警總隊門口,將嫌疑車輛攔截。
民警將車上連司機在內(nèi)的5名男子帶回派出所,并當場從車上繳獲3把砍刀、2把彈簧跳刀、2根鋼管及專用撬鎖工具。
未成年小賊均無監(jiān)護人
經(jīng)審,陳小兵為首的盜竊團伙對盜竊事實供認不諱,其中陳小兵、申宏及李寶曾被金星、金馬等十多個派出所抓獲過,均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被放。
作為司機的姚某覺得自己有些“冤枉”,“我只是負責開車,沒偷沒搶,干嘛抓我?”據(jù)了解,自7月1日“包車”以來,陳小兵等人盜竊電動車5輛。有收獲的話按約定給姚某400元,沒收獲的話則給200元“辛苦費”。
7月9日,民警在金星立交下將購買贓物的彭某抓獲,半年來,陳小兵團伙盜竊的電動車,均以500~800元不等的價格銷贓給彭某。
目前,年滿18歲的陳奇、姚某及彭某,分別以涉嫌盜竊、盜竊同伙及涉嫌掩飾犯罪所得罪被刑拘。民警告訴記者,本來陳小兵等人應該被送往少管所,但按相關(guān)規(guī)定,送少管所必須找到監(jiān)護人并讓對方簽字,而陳小兵在內(nèi)的3名未成年人均無法與自己家人取得聯(lián)系,只能對他們實施相關(guān)教育。(文中人物為化名)(記者 周佶) (云南信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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