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六月二十四日電 (記者 陳靜)“六·二六國際禁毒日”即將到來,為嚴厲打擊毒品犯罪,上海各級法院新近對八十件毒品犯罪案件和八十四被告人進行公開宣判。二十四日,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遵照最高法院下達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將兩名罪行極為嚴重的毒犯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
據(jù)悉,罪犯時衛(wèi)國先后曾因搶劫罪、流氓罪、盜竊罪、販賣毒品罪等被判刑,二00四年被釋放。二00八年二月一日,時衛(wèi)國攜帶毒品返回上海,被警方抓獲,當場繳獲甲基苯丙胺近兩千克。
法院審理認為,時衛(wèi)國行為已分別構成運輸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因其運輸毒品數(shù)量大,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且曾因三次犯罪被判刑,其中兩次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刑,系累犯,又系毒品再犯,應依法從重處罰。
另一名被執(zhí)行死刑者——張金弟曾于一九九八年因犯票據(jù)詐騙罪被判刑,二00六年被釋放。次年六月二日,張金弟伙同他人從上海前往湖北購買毒品。當月四日傍晚,張金弟等人在交易毒品的賓館被警方抓獲,當場查獲毒品一百一十二包,其中一百一十一包為甲基苯丙胺,凈重近三千克,一包為麻黃堿,凈重六余克。法院經審理認為,張金弟的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因其販賣、運輸毒品數(shù)量大,社會危害性大,罪行極其嚴重,且系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
據(jù)悉,上海市高級法院對上述兩案進行二審公開審理,并依法作出刑事裁定,駁回被告人時衛(wèi)國、張金弟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并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準。此后,最高法院依法對兩案進行復核,依法裁定核準上海市高級法院的刑事裁定。
據(jù)知,在近期集中公開審判的案件中,有五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或死緩;有二十五名被告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其余五十四名被告人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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