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的財務女主管挪用267萬元,用于購買各種基金和理財產(chǎn)品。昨悉,該女主管被青山檢察院以涉嫌挪用資金罪起訴。
今年37歲的汪某只有中專文化。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汪某擔任深圳某數(shù)碼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財務主管。檢察機關依法查明,汪某利用職務便利,擅自從該公司代收的“空中營業(yè)廳”移動話費中,挪用了267萬元轉(zhuǎn)入私人賬戶,并以個人名義購買基金以及存入理財賬戶進行營利活動。案發(fā)后,汪某退出贓款80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汪某挪用公司資金進行營利活動,數(shù)額巨大,侵犯了公司的財產(chǎn)所有權,遂于近日以挪用資金罪提起公訴。(記者 萬勤 通訊員 秦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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