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中午11時50分左右,31歲的湖南民工李元中,正在廣東東莞市一處四米高的腳手架上施工,警察正追趕一輛自行車,自行車撞上腳手架,李元中摔下身亡。
民警追車民工身亡
李元中是湖南漢壽人,死亡前在東莞做油漆工。
4月23日上午,哥哥李益中與他一起在東莞厚街鎮(zhèn)施工。李元中在近四米高的鐵腳手架上裝修廣告牌。
李益中介紹了事件經(jīng)過。當?shù)赜行┤私?jīng)常騎自行車在此拉客。厚街鎮(zhèn)河田派出所民警龔淦祥,經(jīng)常在附近查車。
4月23日中午,一有拉客嫌疑的男子,龔淦祥詢問,男子立即騎車奔跑,龔泔祥追趕。男子跑到裝修處時,市場內三名保安剛好出來,警察對保安喊了一聲。保安立即用腳揣了一下自行車,自行車撞向腳手架。李元中從空中摔落,頭部著地死亡。
死者家屬索賠50萬元
事發(fā)后,李元中家屬請老家的湖南漢壽縣司法局副局長王用友作為代理人與東莞警方交涉。
王用友與警方交涉時認為這是警察濫用職權,東莞沒有“禁止自行車帶人”的相關規(guī)定,既使被追男子涉嫌“自行車載客”“違章”行為,也屬于交警或城管部門的職權范圍,作為治安民警的龔淦祥沒有有關法律的授權。
王用友認為正是警察的越權執(zhí)法,才造成了李元中的死亡,提出了50萬的賠償要求。
6月17日下午,東莞公安局厚街分局辦公室王主任向記者表示:希望家屬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不要上訪,暫時不能接受采訪。(記者錢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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