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韶關6月12日電(馮昶 李凌 應春明 謝毛球)廣東省韶關市警方今日向媒體通報,四名假冒中央官員詐騙韶關某受審高官家屬的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逮捕。
今年三月,韶關市某部門高官楊某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審查。楊某的親屬十分著急,到處托人打聽有沒有“能人”可以“擺平”此事,或能讓楊某從輕處罰了事。
三月底,楊某的家屬通過遠親——嫌疑人李某寧認識了嫌疑人夏某,又通過夏某認識了嫌疑人郭某江、蒙某忠等人。
夏某介紹蒙某忠是中央特派的記者,認識很多總參、中紀委的領導。蒙某忠又介紹說郭某江原來在中共中央辦公廳五局工作,現(xiàn)在司法部做主任;李某寧是總參的一個處長等。后來還介紹了自稱公安部駐廣東的特派員彭年處長、自稱是中紀委的張巖處長。
郭某江等人對楊某的家屬說可以幫他們擺平事情,但需要人民幣五十萬元左右的活動經(jīng)費,經(jīng)過討價還價后,定為十五萬元左右。
隨后,楊某的家屬給了嫌疑人蒙某忠等人五萬元作為前期活動經(jīng)費,后來蒙某忠等人以經(jīng)費不足又要了三萬元。
冒充司法部主任的郭某江承諾“五一”前將楊某放出來,并以商談事情為由在廣州、從化、韶關等地四處高消費,錢則由楊某的家屬出。
一段時間過去了,事情卻沒有任何進展,楊某的家屬越想越不對,于是向警方報案。
四月二十七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江(北京市人)、蒙某忠(廣西賀州市人)、夏某(廣東省從化人)、李某寧(江蘇省連云港市人)等四人被警方抓獲。經(jīng)審訊,郭某等人對詐騙該市某高官家屬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夏某也供認了他曾以幫別人工作調動、到中央黨校進修等為借口收取錢財數(shù)萬元。
郭某江供認他在此事中與中紀委、省紀委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沒有任何接觸,所謂中紀委、省紀委傳過來的信息都是道聽途說的。他們向楊某親屬透露這些事情,只是為了讓他們相信他有能力從中斡旋此事。
而所謂的中央特派記者蒙某忠其實是一個緩刑犯,二零零七年曾因冒充國務院新聞辦主任以招生為名施詐騙被廣西法院判處兩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
在搜查李某寧發(fā)現(xiàn)了軍官證、解放軍車輛駕駛證、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室工作證等假冒證件一批。
目前,郭某江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已于六月三日被韶關市檢察院批準執(zhí)行逮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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