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少女胡某芬拒絕了性要求,55歲的老漢竟將少女掐死在出租屋內(nèi)。被告人薛延福犯故意殺人罪,昨日上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現(xiàn)年55歲的薛延福為吉林人。據(jù)他稱,他1983年曾因搶劫罪入獄4年,出獄后遂與妻子離婚,他與前妻以及10歲的女兒至今未曾有過任何聯(lián)系。1988年,他只身來到廣州,一直沒有固定工作。
被害人胡某芬19歲,廣西人,在廣州一家小飯館打工。因薛延福每天都會去那家飯館吃飯,漸漸便和胡某芬熟絡(luò)了。有一次,胡某芬說自己手頭緊,向薛延福借了200元。
據(jù)公訴機關(guān)指控,2008年7月14日中午,薛延福把飯店服務(wù)員胡某芬騙至其位于白云區(qū)新市附近的出租屋內(nèi),本想催其歸還200元欠款,后色心驟起,對胡某芬提出性要求,遭胡某芬拒絕。于是薛延福準(zhǔn)備對其實施強暴。嚇壞了的胡某芬大喊“救命”,薛延福捂住胡某芬嘴巴直至其暈過去。然后,他將胡某芬抱到床上,用塑料繩綁好。過了一會兒,胡某芬醒后大聲呼救。薛延福殘忍地將胡某芬掐死。用棉被蓋好尸體后,薛延福逃離出租屋。
為掩飾自己的罪狀,薛延福還曾回到胡某芬打工的小飯店,故意向店主詢問“怎么不見胡某芬”。數(shù)日后,薛延福所住的出租屋臭氣熏天,房東開門查看,才發(fā)現(xiàn)了胡某芬的尸體。
2008年7月21日,薛延福在麥當(dāng)勞約見一名老鄉(xiāng),本想借點路費逃跑,被伏擊的公安人員當(dāng)場逮捕。
昨日,胡某芬的父母也出席了庭審,他們向薛延福提出索賠13萬多元。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楊大正)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