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法官轉告受害人家屬,由于我一時貪心,給他們造成了永久的心理傷害;請轉告我70多歲的老父,老三(被告人在家排行第三)白養(yǎng)了;請轉告我的妻子,帶好兩個年幼的孩子,給老人多點關心!苯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深感后悔的被告人王樹華說。
5月13日上午9點,云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備受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云南“1·03”系列拐賣兒童案進行終審宣判后,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發(fā)的死刑執(zhí)行令,將罪犯王樹華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
打擊拐賣兒童違法犯罪活動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只有全社會共同參與才能從根本上制止這種犯罪活動。 (作者: 區(qū)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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