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國的“無錫城管吃霸王餐并將店主打成腦震蕩”事件終于等來了問責回應。無錫城管局通過當?shù)孛襟w聲明,對當事人錢某已“處以行政撤職、留黨察看1年”的處分,并開展行風整頓工作。不過,記者向無錫城管局了解行風整頓措施時,對方以“內部資料不能外泄”為由拒絕。(《揚子晚報》3月12日)
據(jù)說,事發(fā)后,相關部門也承認“無錫城管執(zhí)法人員的公眾形象,目前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尷尬局面”。“尷尬”這個詞用得很微妙,不是差,也不是壞。但我相信,這個處分結果一出來,無錫城管的“尷尬指數(shù)”還會飆升。一者,把群眾打成腦震蕩,恐怕就不能只追究行政責任,而應跟進司法問責;二者,如此轟動全國的惡性事件,影響無錫城管形象不說,對城市,對整個城管執(zhí)法群體,都是抹黑,僅僅行政撤職就能了事?經(jīng)驗證明,“撤職”很多時候是“換崗”的潛臺詞,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無錫城管形象“尷尬”在哪兒?相關主管領導認為“這種局面是由媒體對‘霸王餐’事件報道所致”。換言之,是好事的媒體讓無錫城管陷入“尷尬”境地。在無錫城管局網(wǎng)站上,一份關于“您對今年的城管工作滿意嗎”的民調明明顯示,超過77%的受訪者選擇了“不滿意”,為什么城管要把媒體當“惡人”?道理其實也不復雜:理論上說,執(zhí)法當對群眾負責,群眾不滿意,自己才會“尷尬”。可事實上,群眾滿意不滿意似乎不重要,媒體才是厲害之劍——它會把真相與問題披露給“上級”,上級不滿意,事關官位與利益,壓力突增,不“尷尬”才怪。
不是人人都有吃“霸王餐”的底氣和膽量。敢吃還敢打,是明晃晃的“公權硬通貨”邏輯。如果搞不清城管執(zhí)法的邊界在哪里,不明白執(zhí)法權來自何方,不曉得執(zhí)法行為本質在于服務——心不甘情不愿地弄出個處分決定,真能扭轉城管的工作作風嗎?
我們姑且認可城市需要城管,姑且相信大多城管是城市的保育員。但為什么一些從底層走上城管之位、協(xié)管之位的公民,偏偏要利用自己的權限去欺凌販夫走卒?城管的尷尬,與其說是基層執(zhí)法矛盾使然,不如說是因為最底層民眾的權益淪為社會短板、“天生”一副被欺負的面相。(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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