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揚言要“查處開發(fā)商低價賣房”而聞名的南京市江寧區(qū)房產(chǎn)局局長周久耕,這下子注定要“名垂網(wǎng)史”了。網(wǎng)友們對周局長開會和講話時的照片來了一番“人肉搜索”,發(fā)現(xiàn)周久耕所抽的煙是南京卷煙廠生產(chǎn)的“南京”牌系列“九五之尊”香煙,每條售價1500元至1800元之間(12月16日《成都晚報》)。另據(jù)網(wǎng)友搜索,其所佩戴的可能是價值十萬的“江詩丹頓”名表;還有人指出其衣服可能也是名牌,其中一件襯衣像是法國“鱷魚”。
“至尊南京———廳局級的享受”,還記得這句廣告詞嗎?身為“油水衙門”的房產(chǎn)局局長,享受這天價的“至尊南京”,雖然在外人看來很咋舌,但在官場內部應該不是什么新奇事。既然這些天價煙的“銷售方針”如此明確地指向“廳局級”以上人群,那么周局長“享受”與其級別相稱的“至尊南京”,當然不會感到任何不合適,于是別管什么場合,該怎么抽就怎么抽。
可是,“少見多怪”的網(wǎng)民,掀開厚重帷幕之一角偷偷窺探到這一幕“新發(fā)現(xiàn)”之后,卻個個都震驚了,紛紛拿出算盤來,替周局長算了一筆收支明細賬。最為誠實的算盤告訴我們:這應該是一筆工資無法承受的消費,正好印證了那一句“買好煙的不抽,抽好煙的不買”的名言。套用一個爛透了的時評標題,“天價煙也是一封舉報信”,有關部門應該用行動來回應一下眾網(wǎng)民的關切。
但我對此并不抱太大信心,網(wǎng)友對局長抽天價煙的“捕風捉影”怎么可能掀起問責風暴呢?其一,公務員沒有義務申報個人財產(chǎn),抽不抽得起天價煙,是自己買來抽還是別人送來抽,必將查無實據(jù);其二,即便確實是“朋友送的”,我們也沒有新加坡、芬蘭那種非常細化的反腐規(guī)定,自然不必擔憂新加坡“受賄1元坐牢8月”、芬蘭“高官因一道鵝肝而下臺”的那種“奇聞”,接受人家“幾包小煙”算個什么事情?能出來“辟謠”一下,就算對得起“群眾監(jiān)督”了。
網(wǎng)友這樣的曝光,大概充其量只會成為一種提醒:下次別太張揚,記得破費幾塊錢去買個鐵煙盒,把你那天價煙都給包裝好了,別凈給好事的刁民留機會。既然抽好煙的人不用自己買,既然抽“朋友送的”好煙又純屬小事一樁,那么,“廳局級的享受”必然繼續(xù)青煙裊裊。
今天另有一條新聞說,中國控煙協(xié)會的專家們建議“大幅度提高香煙消費稅,從目前的0.06元/包,提高到1.00元/包,并且應該考慮把總的稅率提高到零售價的60%以上”(12月16日人民網(wǎng))。可是我們想問問:提多少煙稅能讓局長們不再抽天價煙呢?提高煙稅或許能有效減少人們的吸煙數(shù)量,而且還不減少甚至增加政府財政收入,但只要有“廳局級的享受”存在,單純提高煙稅必然不是公平之策。
關鍵是,控煙最為需要的是政府決心,而提高煙稅不過是一種手段。試問,那些抽天價煙的局長們,會真有大力控煙的決心嗎?一邊“享受”著免費的天價煙,一邊鼓吹著提高煙稅是為了保護公民健康,誰能說這還不夠虛偽?周局長說查處低價房是“對百姓負責”,官員忍受身體摧殘猛抽天價煙,該不會也是為了給財政創(chuàng)收,“對百姓負責”吧?(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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