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徽分別審結特大涉黑案共涉及74人
資料圖片:6月30日,安徽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皖東涉黑第一大案”進行公開宣判,主犯王義強、王義剛多罪并發(fā),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20年,其余26名涉黑被告人分別被判處2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王義強、王義剛長期網羅社會閑散人員、兩勞回歸人員及部分親友,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賭博、非法經營、合同詐騙、盜竊等違法犯罪活動,在滁州市等地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牟取非法暴利數千萬元。主犯王義強、王義剛還利用吃請、高利息“吸儲”等手段結交多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經濟和社會安定。 中新社發(fā) 王家國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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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四日電 今天,湖北省、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對兩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二審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李軍、王義強、王義剛等一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分子分別被依法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罰。
湖北省武漢市李軍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涉及被告人二十二名。一九九八年以來,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采取謀殺、報復傷害和綁架等暴力手段打擊競爭對手、爭奪勢力范圍,共造成五人死亡、一人重傷的嚴重后果。其違法犯罪行為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了社會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經濟秩序。
二00七年八月十四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參加黑社會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買賣、運輸槍支等罪,數罪并罰,判處李軍、孫軍、陳忠橋等三名被告人死刑,本案其他十九名被告人,除一人被判免予刑事處罰外,其余十八人分別被判處死緩至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判后,李軍等被告人提出上訴。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除對個別上訴人依法改判外,對李軍等人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安徽省滁州市王義強、王義剛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涉及被告人五十二名。該組織通過實施一系列有組織地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等十余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王義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王義剛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五百萬元。本案其他五十名被告人亦分別被判處刑罰。一審宣判后,王義強、王義剛等被告人提出上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除對岳彩洋、王發(fā)葉等五人各自具有的量刑情節(jié)作出準確認定,并依法改判外,駁回了王義強、王義剛等人的上訴,維持原判的定罪量刑。
以上兩起案件均是公安部掛牌督辦的重點案件,在當地乃至全國均具有較大影響。有關負責人表示,全國各級法院將繼續(xù)保持對黑惡勢力犯罪的嚴打高壓態(tài)勢,在繼續(xù)堅持和發(fā)揚前一階段成功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不斷改進工作,確保在審判環(huán)節(jié)實現“打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預期目標。
【編輯: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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