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今報針對鄭州兩氣調價的系列報道,引起了強烈反響。昨天,針對暖氣聽證會以及由此產生的系列問題,專家、律師對鄭州市物價局提出種種質疑。
專家:聽證難以真正代表民意
10月20日鄭州市暖氣價格調整聽證會舉行。在18日,鄭州市物價局召開了所有代表到場、拒絕媒體參加的預備會。對此,鄭州大學教授周文順提出:“預備會不屬于國家機密,不讓媒體參與,其實就是剝奪了群眾的知情權,這種做法是很不合適的。”
對于代表組成問題,周文順說,每次召開調價聽證會,幾乎都是贊成票居多,而結果往往都是漲價。這就給群眾造成一種直覺:只要贊成票數多,價格肯定要漲。而事實上,每次調價絕大多數群眾是反對的。這就牽出了代表權問題,即這25個人能不能代表真正的民意?“其實,最關鍵的問題在于,聽證會只能是一種參考,不能因為贊成的票數多,就使聽證會變成漲價會。”周文順建議,可以委托調查公司、消費者協會或媒體等機構做大型問卷調查,結合聽證會的結果,再作出是否漲價的決定。這樣,也可以有效避免企業(yè)的公關行為。
律師:程序顛倒結論有失公允
先發(fā)布聽證會公告,再對申請調價單位進行監(jiān)審?還是先監(jiān)審再發(fā)布聽證會公告?近幾天,不少市民對鄭州市物價局召開聽證會的程序表示懷疑。
根據《河南省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實施細則》規(guī)定,價格聽證組織機構的主要職能是:受理申請人提出的聽證申請,對聽證申請進行初步審核,經協調后作出是否進行聽證的決定。據悉,鄭州市熱力總公司調價申請是在9月27日,鄭州市物價局作出的“初審意見”是在9月28日,而令人不解的是,在9月26日物價局卻出具鄭州市熱力總公司冬季集中供熱價格成本監(jiān)審報告。更不可思議的是,9月21日,鄭州市物價局就對媒體發(fā)布了此次熱力價格調整聽證會的公告。
對此,河南天坤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京華認為,《細則》屬于政府規(guī)章,物價局的做法是違規(guī)的。從理論上來講,該聽證會應當取消,等物價局把錯誤糾正后再開聽證會。目前,聽證會已經開過,從嚴格意義上來講,聽證會上的結論有失公允。
最新消息
燃氣聽證會代表今晚產生
昨天,鄭州市物價局發(fā)布消息說:至22日17時30分,鄭州市物價局公開征集聽證會代表共有56人報名,并將于今天晚上在河南電視臺都市頻道公開抽取13名消費者正式代表。另外按報名先后順序,確定10名旁聽代表。(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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