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里對女同事講黃段子將可能算“性騷擾”。
有市民質疑,那女人對男同事講黃段子算不算“性騷擾”?
專家稱,立法更要立足于現實,要重點保護它需要保護的對象。但在國外,女性對男性動手動腳,是算得上“性騷擾”的。
新聞背景
河南要為“性騷擾”立法
昨天,市民張凱看到一則新聞,消息稱,河南要為“性騷擾”立法,對女同事講葷段子可能算“性騷擾”。
原來,將要審議的《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修訂草案)》對“性騷擾”這樣規(guī)定:禁止以行為、語言、文字、圖片等形式故意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在辦公室講葷段子、聊天時發(fā)黃色圖片等可能算“性騷擾”。
張凱有點納悶,這年頭,女人騷擾男人的事兒也不少見啊。男人住賓館,半夜里接到陌生女人的挑逗電話,算不算“性騷擾”?張凱繼續(xù)上網查閱資料發(fā)現,7月23日重慶方面的媒體也爆出類似消息,可遺憾的是,“性騷擾”也專指對女性的侵犯。
網友熱議
男人、未成年人被騷擾案例并不少
納悶的不止張凱,昨天,新聞刊發(fā)后,各大網站上討論不斷,大河網上有網友發(fā)出疑問:男人對女人講黃段子算“性騷擾”,反過來就不算?
網友“dalingling”稱,男女早就平等了,現在盛行野蠻女友,“河東獅吼”到處都有,只保護女人有點不平等之嫌。
“dalingling”說,2004年,深圳市羅湖區(qū)原公安分局局長安惠君被“雙規(guī)”。和一般腐敗分子不同的是,這位女公安局長多次以考察的名義,指定年輕英俊的男警員單獨跟隨她外出,向英俊下屬作出性暗示。這成為全國有名的性賄賂案。女上司侵犯男下屬就不算“性騷擾”?
網民“卡神”認為,從現實來看,除了男女之間的騷擾,甚至還有男對男、女對女騷擾,都最好考慮進去,否則“性騷擾”這個法律條文,會讓人誤認為是對男人有偏見,對女人有歧視。
市民劉先生認為,今年4月份,貴州一45歲女教師與兩名男生發(fā)生三角戀,最后導致男學生爭風吃醋殺死情敵一事兒,讓人十分心痛。這充分說明,如果對未成年人和準成年人遭受性騷擾不充分重視。那些青春期前后的未成年人或準成年人心智還不太健全,一旦遭遇性騷擾或性誘惑,會在他們心理上造成更大的傷害,甚至釀成嚴重的社會后果。從這方面說,保護未成年人或準成年人遠離性騷擾,比保護成年女性應該更迫切。
專家說法
立法應確立重點保護對象
“從人人平等的層面上來說,女人在男同事面前講黃段子也應該算是‘性騷擾’!敝袊熘畽嗦蓭熓聞账嵵莘炙蓭煆垊倮f。
但是,立法總是要立足于現實,要重點保護它需要保護的對象。從發(fā)生的案件來看,性侵犯主要體現在男同事或男領導對女性的侵犯,女性對男性的侵犯較少。張勝利說,條例這樣規(guī)定可以理解,但今年貴州發(fā)生的血案讓人心悸,立法者要重視對未成年人在這方面的保護。
那國外的規(guī)定如何呢?張勝利說,“性騷擾”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上世紀70年代被賦名,而我國在1999年才出現這個詞,2005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一次在法律上提出。
現實中,男人被騷擾的案子也一定存在,美國已通過一些案例,確認了“性騷擾”不僅是包括男性對女性的騷擾,而且包括女性對男性的騷擾以及同性之間的“性騷擾”。相信隨著社會的進步,我國的立法也會不斷明確。
但一個疑問是,目前男性被騷擾了,真是“摸了也白摸”?
張勝利說,男性可通過向上級領導匯報等方式來解決此問題,另外,《治安管理處罰法》也對此方面有規(guī)定。如果男性遭到了性騷擾,可要求公安機關對騷擾者實施拘留、罰款等。( 盧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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