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走私販賣運輸毒品20多公斤。今天(6月24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這起特大跨境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案。
法院依法以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朱耀賢、金春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以走私、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李光春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5萬元;以販賣毒品罪、非法買賣槍支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被告人吳建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5萬元。
法院查明,2006年10月,被告人朱耀賢、金春女與李光春合謀,由金春女與境外毒販聯(lián)系,雇用李光春到邊境購買毒品并運輸?shù)綗o錫,每次支付李光春2萬元報酬。從2006年10月中旬至2007年1月,李光春到邊境向毒販購買了走私進口毒品甲基苯丙胺25000克。朱耀賢、金春女將毒品進行分包裝,并由朱耀賢于2006年7、8月至2007年2月,將其中537.5克毒品先后4次販賣給了吳建偉。吳建偉又將購得的毒品先后2次販賣給他人。
2007年3月17日,李光春再次將毒品運到無錫,在準備與朱耀賢交接時被當場抓獲,查獲毒品甲基苯丙胺1986克。
至此,朱耀賢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共計23931克;金春女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共計26945克;李光春走私、運輸毒品共計26986克;吳建偉販賣毒品共計537.5克。
編 后
今年6月26日是第21個世界禁毒日。在禁毒日前夕,各地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走私、販賣和運輸毒品案件。這些案件的判決,無疑是對毒品犯罪的有力震懾,充分表明了我國打擊毒品犯罪的堅定立場和決心。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當前與毒品犯罪分子的斗爭形勢依然嚴峻,預防和懲治毒品犯罪刻不容緩。
近年來,政法部門加大打擊毒品犯罪的力度,大量涉毒案件被及時偵破,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被繩之以法,受到了法律的嚴厲制裁。與此同時,各級政府和司法機關還通過加強禁毒宣傳工作,提高全民禁毒意識,尤其是要對青少年開展毒品預防教育、禁毒宣傳,通過加強對毒品違法犯罪的預防工作,形成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家庭、社會四位一體的整體預防的網(wǎng)絡體系。經(jīng)過多年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打擊毒品犯罪取得了明顯成效。
從這幾起案件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毒品犯罪呈現(xiàn)出一些新的特點:一是隨著國際交往的擴大,跨境毒品犯罪日益增多;二是毒品犯罪的手段更加狡猾、隱蔽;三是涉案毒品數(shù)量大,種類多樣化;四是毒品犯罪組織更加嚴密,出現(xiàn)家族化、國際化等特點。針對毒品犯罪的新特點,我們必須采取更加嚴密、更加科學、更加有效的措施,堅決把毒品這個毒瘤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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