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市交管局網(wǎng)站(www.bjjtgl.gov.cn)將貼出“行政極刑處罰”公告:1423名駕照被扣司機,因未在指定日期內(nèi)至指定地點接受處罰,將面臨最為嚴厲的行政處罰:吊銷駕照。今起7日內(nèi),當事司機可向交管部門申明理由,否則駕照將被吊銷,且兩年內(nèi)無權重新申領駕照。
截至5月27日,今年北京已有28350人因酒后駕車被處罰,2249人因醉駕被拘。
處罰 吊銷駕照為行政處罰上限
據(jù)北京市交管局負責人介紹,對于交通違章行為來說,行政處罰分為警告、罰款、吊銷駕照等幾個等級,其中“吊銷駕照”的性質(zhì)最為嚴重,“相當于極刑處罰”。
據(jù)介紹,以下六類違章可被處以吊銷駕照處罰:酒后駕車;車輛交由非司機駕駛;駕駛拼裝車或報廢車;年內(nèi)醉駕記錄超過兩次;肇事逃逸;超速達50%以上。
以上違章,路面交警扣留駕照時,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該憑證寫明“15日內(nèi)須至指定地點接受處理”,超過期限,當事司機即面臨吊銷駕照的命運。
比例 約96%司機為酒后駕車
自2006年起,北京將酒后駕車列為“零容忍高壓線”,酒司機一旦被發(fā)現(xiàn),即便未達到法定醉駕標準,也會被處以罰款、暫扣駕照3個月等上限處罰。
據(jù)統(tǒng)計,1423名司機中,酒司機多達1366人,約占96%,其中1173人僅為酒后駕車,“如果及時接受處理,就算駕照被扣3個月,也好過被徹底吊銷”,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說。(記者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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