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網站,招募男妓,并通過網絡尋找同性嫖客,介紹賣淫。4月25日,浙江首例“男妓案”的幾名犯罪嫌疑人被湖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涉嫌罪名分別為組織賣淫罪、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和傳播性病罪。
據檢察機關介紹,這一“男妓案”的“老鴇”叫鄭書義,今年35歲,湖州長興人。去年8月10日,鄭書義注冊了“ ”域名,并于9月3日在互聯(lián)網上開設了“浙江湖州男男-BOY男子養(yǎng)生堂”的網站。
就是通過這一網站,鄭書義開始網上招聘男性賣淫者,徐光明、謝冬冬應招后,鄭書義與他們商定,具體賣淫業(yè)務由其聯(lián)系,兩人隨叫隨到,出臺服務。每介紹一次,鄭書義從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介紹費和管理費。
三人的生意就這樣開張了,此后,如果恰逢鄭書義不在長興,徐光明就代替鄭書義聯(lián)系嫖客,并盡力撮合,替鄭書義收取管理費和提成費。
今年3月7日,鄭書義以3萬元的價格將網站轉給吳宏春進行經營,吳宏春用同樣的方法繼續(xù)組織男性賣淫。
湖州市檢察院認為,鄭書義以營利為目的,多次組織男性“技師”從事金錢與性的交易活動,雖然該交易在同性之間進行,但該行為也屬于賣淫行為,妨害了社會治安管理秩序,破壞了良好的社會風尚,所以鄭書義的行為已涉嫌組織賣淫罪。
同時,今年2月底,賣淫者謝冬冬在常州疾病防疫中心進行體檢時發(fā)現(xiàn)自己患有隱性梅毒后,仍多次為嫖娼者提供男性性服務,其行為已涉嫌傳播性病罪。(余東明 錢聰 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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