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男子假裝小偷騙過女方男朋友仍遭非法拘禁
2008年01月21日 16:35 來源:現代金報 發(fā)表評論
李某與女子羅某偷情時,被半夜回家的羅某男友陳某堵在屋里。李某慌稱在偷東西,騙過陳某。沒想陳某叫來自家兄弟和一老鄉(xiāng),對“小偷”拳打腳踢;協(xié)商私了時,又因李某錢不夠,將其非法拘禁長達10余小時。
李某與羅某于1月17日在某迪吧相識。當晚出迪吧后,羅某要求李某送其回家。隨后,李某將羅某送回在北侖高塘沿海村暫住房,并與其發(fā)生了性關系。
18日下午,羅某邀請李某去她住處共進晚餐。當晚8點,李某到達高塘,并在羅某處過夜。
19日凌晨3點左右,羅某男友陳某酒后回家叫門,李某與羅某被驚醒。李某趕緊穿上衣服下床,羅某則繼續(xù)假裝睡覺。開門后,陳某見一男子在房內,神色慌張,而羅某仍在“睡覺”。盤問中,李某慌稱自己是“小偷”。
得知李某是“小偷”后,陳某打電話叫來自家兄弟和老鄉(xiāng)任某,對李某拳打腳踢,并以報警威脅李某拿錢私了。經“協(xié)商”,雙方同意以5000元私了。但李某錢不夠,只給了900元。
隨后,李某給老家打電話,要求家里匯錢,但直到19日下午4點,錢還沒匯到。隨后,陳某報警。當時,李某向警方“承認”自己是“小偷”,并表示與羅某互不相識。
20日凌晨,羅某到派出所報警,稱李某持刀強奸了她,并刺傷了她的手指。隨后,警方再次提審李某和陳某,了解到刀是羅某自家的刀,手上的傷口也是以前切菜時所傷。李某還供認了他與羅某認識的過程和所發(fā)生的關系。
警方最后查明,陳某與任某的行為涉嫌敲詐罪和非法拘禁罪,昨天已將兩人刑事拘留。 (通訊員 向家富 記者 戴曉燕)
【編輯: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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