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團伙分贓不均 其中一人找人充警察敲詐同伙
2008年01月18日 15:47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發(fā)表評論
三人一起“碰瓷”,其中劉某嫌分贓不均,就和酒吧女老板楊某商量,找來張某等人冒充民警敲詐同伙,前日,劉某、楊某、張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登封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去年12月1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和趙某、王某開車從新鄭到登封市盧店鎮(zhèn),第二天,3人在此三次“碰瓷”。
當年12月4日,劉某找到酒吧女老板楊某說,王某太小氣,分贓不均,想“整”他一下。楊某問怎么“整”,劉某說,找?guī)讉人嚇唬嚇唬王某,就說要把他們交給警察,然后由楊某出面說情,讓他拿點錢。
12月5日,劉某、楊某找來張某,由張某和另外2人冒充警察,強行將王某、趙某帶至登封市區(qū)新世紀大酒店,以他們多次“碰瓷”敲詐外地司機一事相威脅,要將2人送到拘留所。隨后,“受托幫忙”的楊某聲稱自己和公安局的人是親戚,可以從中說情,敲詐王某1.8萬元。后因王某沒有現(xiàn)錢,就逼其寫下欠條,將王某作案用的轎車扣留。欠條到手后,劉某又和楊某騙張某,說王某只打了8000元欠條。
王某回家后覺得事情不對,12月8日報警,并配合民警將劉某、張某、楊某抓獲。 (記者 喬偉輝 實習生 陳瓊)
【編輯: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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