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經(jīng)營不善,資金缺乏,致使工廠難以維持正常經(jīng)營,工廠老板與數(shù)職工共同商量竟然到街頭綁人索財。近日,老板孫某等7人因構(gòu)成綁架罪,被即墨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到11年不等。
孫某系山東莒縣人,在即墨經(jīng)營一小型工廠。自2006年以來,工廠已不能維持正常經(jīng)營。2006年12月,孫某召集該廠的張某、劉某等工人開會商量出路。結(jié)果,孫某提出出去綁架人弄點錢的主意,后來得到了其他人的同意。2006年12月20日晚20時許,孫某、張某、劉某等人駕駛面包車,行至即墨市通濟辦事處某村將20多歲的女子黃某挾持至城陽區(qū),并向黃某家屬索取贖金30000元。黃某家屬立即報案,即墨警方隨即在第二天將孫某等7犯罪分子抓獲。(記者 劉純來 李強 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