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的國家林業(yè)局林產工業(yè)規(guī)劃設計院工程師陳光,謊稱認識河北省承德市高層領導,能將因偷稅而被刑拘的杜某撈出,以此索取杜某家屬195萬元。近日,陳光因詐騙罪被市二中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陳光是河北省唐山市人,大學文化。2005年5月,杜某因開廠時涉嫌虛開增值稅發(fā)票、偷漏稅,被河北省承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據(jù)杜某的家人說,杜某被拘后,他們通過親屬找到了陳光。當時,陳光自稱認識承德市的高層領導。2005年5月至7月間,陳光先后收取杜某家人“好處費”共計195萬元,但卻遲遲沒將杜某“撈出”。
去年1月,杜某因指控證據(jù)不足被取保候審后,他找到陳光要錢,陳光在退回47.5萬元后,不再接電話。杜某只得報案。
二中院認為,陳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虛假事由,詐騙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記者 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