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女友的裸體照片、錄像,要挾女友36000元,在取款時被警方抓獲。日前,犯罪嫌疑人武興被虹口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武興原籍江蘇宿遷。去年9月,他在上海打工時認識了女孩何美,何美也是在上海打工的外地人,不久,兩人便談起了戀愛。
據(jù)何美回憶,偷拍、偷錄發(fā)生在今年7月17日晚上,當(dāng)天,何美與武興一起住在歐陽路。次日晚,她看到的像機內(nèi)有4—5張自己的裸照,還有一段約6分鐘的兩個人在一起的錄像,她這才知道自己被武興偷拍了。她說,前一天晚上,武興給自己吃了藥。后來,武興還把這些照片和錄像拿去復(fù)制了。
21日,武興給和何美的父母打電話,索要2萬元,說是花在何美身上的錢,但何美父母并沒有給他錢。此后,武興就消失了,只是一直發(fā)短信給何美,前前后后總共發(fā)了200多條,還說如果不給他錢,就要把這些東西賣給黑網(wǎng)站。
何美說,武興和她去年10月確定戀愛關(guān)系,自己并沒有用過武興的錢。7月25日,何美不勝其擾報案,當(dāng)天,她的手機自上午10點23分至晚上9點42分,共收到48條來自武興的短信,主要內(nèi)容都是讓何美給他匯款,否則就要把偷拍的裸體照片和錄像對外公布。
8月4日,武興在江蘇宿遷一賓館內(nèi)被抓獲。
武興到案后交待,他是已婚的,兒子已經(jīng)8歲了,不過,他與妻子關(guān)系不好。自己拍這些照片和錄像,還刻錄下來,本想是如果分手自己留著欣賞。不過,因為欠了別人錢,討債的人逼上門來,他便動了念頭,通過短信威脅何美,給她造成心理壓力,以便從她那里要到錢。武興還交待,自己并沒有把這些內(nèi)容傳播出去。
虹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武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揭露被害人隱私等相威脅的方法,強索他人錢財,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武興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勒索未成,是犯罪未遂,且庭審中認罪態(tài)度較好,依法可減輕處罰。(文中為化名)
作者: 李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