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買假幣資金不足竟想騙他人,誰知自己后來也被別人騙了,買假幣買來了一堆白紙。日前,李某和陳某因犯詐騙罪和購買假幣罪,數(shù)罪并罰分別被南京鐵路運輸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6.5萬元和有期徒刑3年3個月、并處罰金6萬元。
今年1月份,李陳二人因購買假幣資金不足找到生意人張某,謊稱要做生意,要張某出資2萬元,許諾事后給張某分紅。拿到錢后,李陳二人前往南方某市買假幣,不料上當(dāng)受騙,所購假幣大部分為白紙。兩人回來后,張某發(fā)現(xiàn)情況不妙隨即報警。法院認(rèn)為,李、陳二人的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購買假幣罪,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作者:吳建坦 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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