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在酒店里消費了500多元錢,僅僅因為開了一瓶朋友帶來的葡萄酒,酒店竟然要收取消費額20%的開瓶費,結果只好把葡萄酒再倒回瓶里。
據(jù)市民鞠先生介紹,前天晚上他和幾個朋友到市區(qū)一酒店吃火鍋。其間,一個晚趕到的朋友帶來一瓶葡萄酒,說讓大家嘗嘗,他到外地出差帶回來的。服務員給開了瓶以后才告訴大家,需要收取開瓶費,按規(guī)定,開瓶費為消費額的20%。無奈之下,鞠先生的朋友只好將已經(jīng)倒進杯中的葡萄酒重新倒回了酒瓶中。
鞠先生氣憤地告訴記者:“酒店有‘謝絕自帶酒水’的牌子,但并沒有提示自帶酒水要付開瓶費。收100元左右的開瓶費,這也太霸道了。”
記者今天上午聯(lián)系到了鞠先生就餐的酒店。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說,并不是只有他們酒店這樣做,市區(qū)許多酒店都這樣做,并稱“謝絕自帶酒水”是一些中高檔酒店普遍默認的行規(guī),有的酒店根本就不讓自帶酒水,有的讓帶但要收取費用,“這主要是考慮酒店的經(jīng)濟效益。”
臨沂市消協(xié)工作人員介紹說,按規(guī)定,酒店可以按一定標準向消費者收取服務費,但對開瓶費沒有明確規(guī)定。不論何種收費,商家都必須事先向消費者明示,讓消費者有選擇的權利。(記者 季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