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富翁殺人后,積極主動賠償死者家屬70萬,杭州中院27日酌情從輕處罰,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耿某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今年3月20日下午4時許,杭富沿江公路白鶴村段,江邊發(fā)現(xiàn)一具年輕女尸。
經調查,死者姓周,26歲,杭州人,最后出現(xiàn)在浦東一家酒店。監(jiān)控錄像顯示,最后接觸死者的是其情人———38歲的沈陽千萬富翁耿某。次日下午,耿某在上海被抓獲。
開庭時,耿某辯解死者“崇尚物質,多次向他索要錢財”,殺人起因是死者多次向他索要20萬,并威脅他的家人。8月27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對耿某的辯解不予采信,耿的殺人動機沒有證據(jù)來印證?紤]到耿某積極主動賠償死者家屬70萬元,法院酌情從輕處罰,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耿某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都市快報》供稿